第七百章 锦衣夜行 正方不方(第2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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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糜旸一想到后世,地方上那些各种碰瓷名人的故居,他心中就了然了。
而在听完邓芝口中的这些逸事后,糜旸也就理解了,为何江陵城内有这番狂欢的气象。
华夏民族一直有一种,浓厚的乡土名人情节。
想想后世,一个村内出了一个顶尖名牌大学生,村委会都会敲锣打鼓的四处宣扬这喜事。
听到这,糜旸更加不解了。
迎着糜旸不解的目光,邓芝继续说道:
「自大司马离荆后,荆州各地一直有将大司马的生平及公安之战写入当地县志的诉求。
荆州其他地方暂且不提,就说江陵与公安。
江陵县令认为公安之战,是大司马为糜公为南郡太守期间打胜的,自然应该写入江陵的县志。
说到最后,邓芝脸上露出委屈的神色。
不是臣不办事,是臣只能做到这一步啦!
听完邓芝的解释后,糜旸眼中的责怪神色消失不见,他脸上浮现了无可奈何的笑意。
的确虽说他曾下令过,可就算他的将率不透露风声,当他的命令来到荆州时,得知此事的人,也会按捺不住将这消息传播出去的。
只是很快糜旸就察觉到一点不对。
而公安县令却认为江陵县令太过无耻,公安一战明明是在公安县境内发生的,怎可写入江
陵县志中?
因为此事,两方县令互相写信驳斥对方,一度还将这事闹到臣的案上来。」
听到邓芝的这个解释后,糜旸一时无言。
好家伙,这也行?
「归乡?」
糜旸记得没错的话,他是徐州人士呀!
在意识到糜旸的疑惑后,邓芝笑着解释道:
「大司马有所不知,因糜公曾任南郡太守多年,加上大司马少年时久居江陵,故而有许多南郡人,将大司马视作当地人士。」
「因此事,江陵与公安之间,还曾有一些不愉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