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千个晨昏 第41节(第3 / 5页)
程予秋就是不肯走,把梁暮赶出去工作,她陪张晨星看书店。这书店生意就那样,张晨星待人也没有热乎气,不像别人,店里来人就上去招呼。她的态度是:随便。
程予秋也不管,大小姐似的坐在那喝茶。这样的日子不算有趣,除了眼前修书的姑娘。一头扎进去就没了别的念想,一点点磨那书页,又临摹书脊上的字,手稳气沉,是能静下心来的人。
程予秋在她身上看到了少年梁暮。那时他突然说喜欢光影,缠着他们买了一台录像机,一整个暑假都在走街串巷。回来就研究镜头,还要写笔记。
那姿态,跟眼前的姑娘一模一样。
到了中午,程予秋饿了,又开始哼哼唧唧,要求张晨星给她做饭。张晨星抬腿就去,煮了一锅素面。程予秋看着那一锅面条直皱眉:“没别的吃的?”
程予秋沉默着吃了一顿早饭,又从行李箱里拿出三个厚厚的牛皮纸信封放到桌上:“我来之前问过,古城人结婚重礼金,虽然你没要求,但我们要做到。”
“这三十万呢,给你们两个过日子。”
“把日子过好。”
程予秋心一酸,眼睛就红了,吸了吸鼻子。
张晨星把钱推回给她:“谢谢,我不要,我们有钱。”
“您不是爱吃面条吗?”
“……”
程予秋哭笑不得,对张晨星竖拇指:“你是这个。”
她在这里耗了四天,白天混书店,傍晚拉着张晨星逛街,一点走的意思都没有。第四天晚上梁暮趁张晨星去杂货铺对她说:“快走吧您,我睡桌子睡得腰疼。”
“我看你睡得挺好。”
“你们能有什么钱?两个穷光蛋!”程予秋说:“先把那破抽油烟机换了!再给这里装上空调,古城这么热,夏天只吹风扇,回头热死了。买几件好看的衣服,买点喜欢的首饰,再存点钱,万一遇到点大事,你们俩不至于犯难。”
“我的大事得卖房子。”梁暮逗程予秋。
“你闭嘴!”程予秋骂他,你苦日子在后头呢!但她什么都没说。
“妈,你的事情交代完了吗?我送你走?”
“我不走,我再住几天。”程予秋拍了拍牛皮纸袋:“拿钱了,硬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