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辣妈当家 第14节(第2 / 5页)
他有钱就借给人家,需要了就要回来,没毛病。
秦建民也不觉得被点名还钱尴尬,他年近三十还没结婚,比薛明翊还大手大脚,他掏掏口袋,“你等等啊。”他自己没钱又跑去找别人借几块还给薛明翊。
薛明翊就把钱先塞进信封里,回头写完信叠起来夹进去。
大家写信很少有夹钱的,怕丢,毕竟工人一个月也才三十左右的工资,丢五块那就意味着要饿肚子呢。
薛明翊向来不管钱,工资津贴基本都汇给家里,他衣食住行都由部队开销,如果有额外的钱就大手大脚习惯了。媳妇儿敢让他信里夹钱,他就敢放,没想过丢的事儿,或者丢了也无所谓。
薛明翊一下子想起媳妇儿那柔软甜美的双唇,顿时有些口干舌燥,他忙把信纸折叠起来。他把另外的信纸打开,映入眼帘的就是大军写的字,还有满篇的指印、小动物以及家人画像。
他扫了一眼,就知道是大军主笔,林苏叶做画,那坨黑乎乎看不清的内容肯定是小岭写的。
他又分辨出各人的指印,摁得过于用力有些模糊的是娘的,最小最可爱的是小女儿的,小妹的纹路清晰,很好辨认,大军小岭指纹差不多,但是大军的规规矩矩,破马张飞的是小岭。
他找了找似乎没有媳妇儿的?
随即想到那红红的唇印,他心又热起来,不对……他很快意识到问题所在,这唇印八成……应该肯定不是她的。
他写字很快,字体龙飞凤舞力透纸背,他和大军一样都不是感情外放的人,也不话痨,写信内容干脆简练,有事说事,能五个字写完不会十个字,所以不一会儿就写好。
写完信他又给自己团部后勤打了个电话,问问缝纫机的事儿。
那边说缝纫机票和钱早就托人带给省城百货商店,一直排队呢,这几天应该能排到。
薛明翊挂了电话,把五块钱用空白信纸包着,连同家信一起叠起来。
他看完信,花了半秒钟分析得出结论——唇印是小岭这淘气包的。
他发了两秒钟的呆,然后坐下写回信,摸了摸口袋,还真没几分钱。
他走到窗口推开窗户,看到秦建民便喊道:“秦团,还我五块钱。”
之前秦建民零零星星借过他好几次钱,从几块到几毛不等,一次也没还过,他虽然没记账但脑子好使。
一般借钱给人,对方不主动还自己还不好意思要呢,薛明翊不会存在这样的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