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招娣的重生 第61节(第2 / 5页)
推荐小说:
宋诗远问:“那上次,你是去见唐先生了吗?”
金姐流着泪笑,“不是。我去见弟弟,他结婚了,没请我。我去补份礼。”
金姐还没看到报纸,但也见识过香港狗仔的手段,喝一口啤酒,哭得流鼻涕:“等他看到报纸,更不会想见我了。我在想,我是不是不该把女儿生下来?她将来会不会也不想见我?看低我?”
余自新说:“不是人人都没良心。”
金姐这个弟弟志气大哦,这么清高,那当初就去打工嘛!去拯救苦海中的姐姐嘛!上了大学,念了医科,还当了医生,开了私家诊所,哦,这时觉得姐姐丢人了。他这些成就哪一样不是金姐血泪肉身换来的呀?!
十几岁时胡乱吃避孕药,从此以后月经不准,半年来一次也有。本以为这辈子没有儿女缘分,谁知道孩子这个时候来了。
怎么办?
留下,还是打掉?
留下,孩子生下来就没有爸爸。
打掉?妈妈已经不在了,弟弟在大学交了女朋友,毕业典礼都不要她来。
谁都能骂金姐贪慕虚荣,捞女,就他不行!这就是个狗哔。不,骂他狗,都辱狗!
金姐跟小伙伴们哭了醉了一场,睡一觉后又神采奕奕,继续搞事业。
干事业她可是下了决心的。
当年苦头吃够,唐先生教训她,她谁也靠不住,只能靠自己。
她清楚知道,自己已经没有亲人。
这时,肚子里小小人突然动了动。
她再没一丝犹豫。
没有结婚,没有准生证,那个男人还在到处找她,还是唐先生摆平一切,又帮她去香港待产。
小孩生出来不到五磅重,他抱起来看,说:“好丑啊!又这么小。”说着摸摸她脑袋,“阿金呀阿金,你以后可不能再傻乎乎一团粉了,当妈妈了呀。你当所有男人都和我一样有良心的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