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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宁在一思进,莫在一思停(第2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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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我还是觉得有些不妥。”就在徐君然以为事情有了转机的时候,李东远还是摇摇头说道。

“怎么了?六叔。”徐君然不解的问道。

李东远道:“这个事情,我看应该通报一下公安局那边,私下调查的话,不太好。”

他虽然没有明说,可徐君然却明白了他的意思,不外乎是因为这样不合官场规矩,一旦传出去的话,影响不好。

想了想,徐君然笑道:“六叔,您在公安局有信得过的人吗?”

不管他怎么说,反正李东远就是不让徐君然插手这个事情,用他的话来说,案子都结了,当初的那个罪犯也判了十五年,你能怎么样?

徐君然看着李东远,半晌才沉声道:“如果,我是说如果这个案子真的是程宏达的错呢?如果他只是为了把您赶下县公安局局长的宝座,动用了非常规的手段呢?那个被判了十五年的可怜人,谁来替他说话?他被扔在家里的孤儿寡母,背上杀人犯家属罪名的妻子和孩子,谁来替他们考虑?”

李东远不说话了,原本很是坚定的想法,此时也出现了一丝松动的意思。

就像徐君然说的那样,如果这个案子,真的是程宏达为了扳倒自己所用的手段,那个被判刑的人,岂不是成了最冤枉的人?

如果程宏达是一个合格的公安局长,李东远也不会被徐君然给说服,可问题是,这三年来,程宏达的所作所为,让李东远不得不怀疑他,不得不相信徐君然的话。这就好像一件事一直放在某个人心里面是一根刺,如果没人提起的话,最多有些不舒服,可能就那么过去了。但是如果有人把这个事情提起,并且详细分析的话,就会让人不得不去想,不得不去解决。

李东远一怔,随即点点头:“自然是有的。”

他做了七八年的县公安局局长,虽然现在已经被撤去这个职务,但是依然还是县政法委书记,在公安政法系统的影响力虽然被削弱了不少,可还是有很多自己的心腹,当初徐君然去李家镇公社上任的时候,李东远就把派出所长找来交代了一番。可见他在武德县政法系统的影响力并不弱。

看到李东远稍微有那么一点意动,徐君然连忙趁热打铁道:“六叔,您别忘了,还有追诉期呢。”

李东远是搞刑侦的,随即就明白了徐君然的意思。

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或者侵权行为的有效期限。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法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

华夏刑法分则条文中对法定刑的规定包括几种不同的情况:在一种犯罪有几个量刑幅度的情况下,应当按照犯罪的实际情况确定追诉时效期限的长短,即犯罪符合哪一个量刑幅度,就应当以那个量刑幅度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而且还存在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况。根据华夏刑法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另外,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在一般情况下,追诉时效的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也就是说,只要这个案子在十五年的追诉期之内,就可以重新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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