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工作不分贵贱,只是才能不同(第3 / 4页)
一种“我一直以为我是为他好,其实我的坚持却很可笑”的挫败感。
“算了,这个问题不说了吧,以后这方面我绝不劝你了——刚才的话题是我自己杞人忧天,这杯算我赔礼。”
远在60年代初的三年困难时期,乒乓国手李F荣就在世锦赛决赛上让球给另一国手庄Z栋——当时这两人已经进了世锦赛决赛,也就是金牌银牌肯定都是华人的,绝对不存在国家利益问题——而让球的来源,据说是某个老帅发话‘敏感时期,应该让代表首都人民的庄Z栋赢代表南方沪江人民的李F荣’。”
(李F荣是沪江人。庄Z栋按籍贯来说,祖籍杨州,出生也在杨州,但他出生时其父已经去了京城某生,抗战胜利后将妻、子接到京城,庄Z栋5岁起就在京城读书长大的。)
后人或许见识过无数“京沪之争”,但肯定没法想象这种让球。
但是在S反W反、改造社会、跃进的年代,在南X干部与地方注意**的年代,为了体现“受社会注意熏陶更重、更悠久地区的优越性”,这种让球也是有政治意义的。
只能说是事急从权、斗争策略吧。
那就是妥妥的让领导面前的红人了,不是国家利益的问题了。
对于这种狗官黑恶势力,是当然不能低头的。她连拖时间都懒得拖了,直接3比0赢了算了。
何况何最后没让球的情况下,也确实拿了金牌。(有人为官府洗白说她也是此前让球的受益者,但且不论这个是否能证明,光有‘哪怕不是为了国家利益,长官都能要求让球’这个恶根在,就不该对狗官退让。)
至于后来被处分、禁赛退役,然后代表国家参赛无望,嫁给扶桑人改名入籍参赛,那又过了好几年,是92年的事情。
虞美琴对小山智丽事件的认识,基本上也是停留在不翻墙看到的纸面内容。
至于让球的人,其实也会有好处补足。不可言说,自己谷之度之。
……
虞美琴怔怔地说不出话来。
她觉得自己的三观再次被冯见雄刷新了。
内心,颇有一丝苦涩。
所以冯见雄挑了一些比较难看见的秘闻和她一解释,虞美琴立刻意识到这不仅仅是一个“扣不爱国大帽子”的事情,里面的利益纠葛要复杂得多。
“原来是这样……怎么是这样……唉,算了,这点我不劝你了。只能说何智丽如果真是为了不让狗官得逞,那也是情有可原了。但谁都不是她内心的读者,我们无法判定她究竟是为了对抗官府还是为了个人私-欲荣辱,就不多说了吧。”
虞美琴这么表态,算是半份服软了。不过她显然还有一丝不可思议,忍不住叹息:“不过真是不敢相信,居然那些官方的什么什么局这么强势。真会作出‘为了捧红角儿’而让人让球的事情?”
“这有什么,事实上,国内对于那些‘我国已经稳拿世界冠军’的项目,素来都是有这样的先例的——咱不吹不黑,如果某个项目,只有某个运动员能为国拿世界冠军,缺了他绝对玩不转,那这种项目上,官员还是不太敢插手的,毕竟政绩更重要。
但如果是‘这个项目是我国传统优势,随便拿一个国内第七第八的人,到世界上都能拿冠军’,那内定更符合长官意志捧角的红人就很常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