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喜欢(第1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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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慕锦才华横溢,他比许多官场子弟洒脱,也比他们踏实真挚。
孺慕谢慕锦长大的谢筝,自然也与寻常官家女儿不同,便是这份不同,让陆毓衍觉得真实生动。
当时哪里想过,五年之后,一把火起,她的闺房烧得一干二净,当时她嫌弃得不要不要的定礼一件都没剩下。
只这块红玉,因着给了陆毓衍,才得以保存下来。
也算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吧。
谢慕锦和顾氏留给她的,就只有她胸口的那块玉佩和陆毓衍腰间的红玉了。
真是够“寒碜”的,明明父母为了她的嫁妆攒了好些年的,她没有兄弟姐妹,父母的一切都要给她,春天时她还看见顾氏和老仆章家妈妈在整理嫁妆册子……
棠锦
谢筝笑着摇了摇头。
她记得其实挺清楚的。
那天来给她插簪子的全福夫人是萧玟,也就是傅老太太的长女、萧娴的姑母、陆毓衍的大伯娘。
陆家家底丰厚,送来的定礼样样都是好东西,宫里的陆婕妤也添了不少。
思及此处,谢筝的脑袋慢慢垂了下去。
真真是亏大发了。
早知如此,还攒什么呀,不如和顾氏一道好吃好喝游遍江南呢,萧娴在信上写的明州风土人情景致,顾氏好生向往的。
见谢筝低落,陆毓衍知道她定然又想到父母了。
陆毓衍只见过顾氏一回,对谢慕锦则更熟悉一些。
谢筝打小偏爱玉石,对金银器并不喜好,饶是那一箱好东西,她背后都嫌弃过。
比不上谢慕锦给陆毓衍的那块红玉。
这还真不是谢筝赌气,红玉稀缺,又是宫中赐下来、祖传几代的,金山银山都比不得,何况几样首饰?
顾氏只好跟她说,给了自家姑爷又不是给了外人,过些年一样回到谢筝手里,有什么舍不得的。
谢筝撅着嘴,自认“小气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