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暗流(二)(第3 / 4页)
长风跟着这段阿采一路走,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那就是园中的侍女仆人见到段阿采都绕着走,连抬头看她一眼都不敢,看来这里够神秘的,长风对这小女子的身份猜疑起来,她如此费心的结识自己到底有什么目的?总不会真像自己心中想的那样,喜欢上自己吧?
段彩雁对长风的照顾极为周到,不但晚上设宴款待了他,而且陪着他园中漫步,最后还把长风安排在一间清雅别致的房间住下,如此情意,长风都有点无所适从了。
砰的一声巨响,一只价值不菲的青瓷茶杯与大地融为一体了,而他的主人,气的是心愤难平道:“究竟是怎么回事,彩雁这个贱货怎么跟那个纳兰飘雪勾搭上了。”
下人们跪在他面前嗖嗖的发抖,不敢回答盛怒中的主人。
“你们说呀,是怎么回事,都给本公子说出来。”主人怒气未消道。
长风见她接受了自己这一番解释道:“飘雪也不懂花,欣赏可以,要让飘雪是服侍这些美丽娇嫩的花恐怕力不从心。”
“纳兰兄看阿采这里的牡丹,哪一株最能得花中之王的美誉?”段彩雁忘记了刚才的不快,指着眼前的牡丹花问长风道。
长风顺着她手指望去,一株鲜红的牡丹闯进他的眼睛,这株牡丹红的太鲜艳了,就如同鲜血染的一般,娇艳欲滴,在这么多的牡丹花中有这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长风也是凭感觉走,他觉得这株滴血牡丹有着王者的气派,当下指着它道:“飘雪觉得这血红一般的牡丹最为像一个王者!”
段彩雁脑袋中“嗡”的一声巨响,这就是她两年前悄悄的参加花魁大赛的那株血牡丹,也是她最喜欢的一株牡丹,它虽然颜色单一,但就是这单一的血色深深的打动了所有的人,让她成为那次花魁大赛的神秘花魁,段彩雁就是那个神秘消失的花魁,而且是当今滇国的公主,也就是为何她要花钱买下弄月的初ye的原因了,因为要不是她的出现,弄月定是那届的花魁,顺利的脱离苦海,是她害了她,所以她要救她,不过她虽然富贵,钱财无数,但是她能动用的最高极限也只有一万两,另外五千两还是她的私房钱,正是因为这个短暂的邂逅,让她认识了身边的这个男人,先是兴趣,然后见他帮弄月赎身,对他产生了一丝好感,觉得他不是一个始乱终弃的男人,越挖出他身后的秘密,她越是陷的越深,他身上有一股难以觉察的气质吸引着自己,让她难以自拔,如果长风知道这是那股奇异的真气在悄悄的改变自己的气质,不知道他会不会自废武功,重新练起,不过现在恐怕不行了,这股气质已经慢慢形成了,他就是废了武功,这股气质也不会消失,自求多福吧!
居然和自己一样,一眼就喜欢上同一株牡丹,段彩雁脸上红晕升起道:“纳兰兄果然是慧眼,这株血牡丹是阿采的最爱,如果纳兰兄喜欢的话,阿采可以把它相赠,不过不是让纳兰兄带回草原,而是寄存在阿采这儿,纳兰兄随时可以来观赏任何?”
好半晌,一个胆子稍微大一点的仆人抬起头来道:“小的们也不知道呀,今天彩雁公主突然去了同福客栈,邀请那纳兰飘雪到城外的的庄园作客,其他的小的们是一无所知呀!”
“你们是干什么吃的,这点小事都打听不清楚,本公子养你们何用?”主人愤然扇了回话之人一记响亮的耳光。
那下人显然是摄于主人的权威,丝毫不敢违背,默默的承受了这一掌,不敢再说了。
别人不知道那是公主的身份,他文三公子可是知道的,突然冒出一个纳兰飘雪把他的计划全都打乱了,英俊的脸庞上气的涨红,脖子上的青筋凸现出来,哪有一个温文尔雅的文三公子的形象,此时的他就是一只野兽,一匹择人而噬的狼。
随便把自己挚爱之花送给自己,长风岂能要,虽然她把所有的情况都考虑到了,长风还是不能接受道:“如此贵重之花,飘雪岂能要。”
“这么说,阿采的一番美意,纳兰兄是执意推辞了。”段彩雁的公主脾气上来了,相赠这株牡丹就是有托付终身的意思在里面,她相信这是上天赐给她的丈夫,不管他有多少妻妾,这个妻子她是要当定了。
长风哪里知道段彩雁心里的这一番变化,知道自己如果不答应下来,恐怕会惹怒了对方,反正花还在她那里,自己又不是真正的主人,答应下来又没有什么损失,于是叹了一口气道:“那飘雪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段彩雁见长风答应下来,顿时心花怒放,脸上绽开无比害羞的笑容,彷佛事情已经定了下来。
长风哪里知道段彩雁的心思,看着她好像是幸福无比的笑容,自己也是一呆,把自己心爱之物送给别人有那么开心吗?真是女人心,海底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