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惯犯?(3/3)(第2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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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无情的!
在法律面前,它才不管被打的是扒手还是坏人什么的,在没有被定罪之前,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对扒手或犯人进行惩罚。就算被定罪了,惩罚的权力也只能掌握在执法机关手里。
吴小正知道,在前世,军哥等人就是这么栽进去的。
当时的刘志军等人真的没有对普通老百姓作恶,他们只不过是因为生意上的冲突和欺行霸市的田疤子一伙人斗个不死不休。
他们的行为甚至被附近的普通老百姓所称颂。
对于今天的这件事,事情的走向很让吴小正满意。事实证明,他所谋划的方案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这效果好得甚至超过了他的预料!
吴小正没有想到,围观群众的参与热情竟然这么高,高得现场差点失控。
看来真的是积怨太深!
这对吴小正来说不是一件好事。
可那又怎样?
既然是斗个不死不休,哪有不干架的?干起大场面来时,哪有不死不伤的?
法律才不管那么多,尤其是严打来临时。
吴小正很不想前世这一幕再发生。
今天这事必须善了,必须有个定论,免得以后被秋后算帐。
正所谓过犹不及。
如果动静没闹这么大,吴小正等人干完事就可以立即拍屁股走人。可现在事情闹这么大,就必须有人出来为这事负责了,出了大问题没人可以担当得起。
千万别出人命!
和江宏炜一样,吴小正也在暗暗祈祷此事。
要是真出了人命,就很可能给自己和军哥惹来大麻烦,公安很可能会揪住此事不放,一查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