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首战告捷(第1 / 3页)
辽军的步兵在中间,推着攻城器械,两翼是马军。马军,就是骑兵,宋代的说法。马军的战马极为神骏,而骑手们身着盔甲,背负硬弓劲矢,精悍异常,杀气腾腾,一瞧便知是训练有素,久历沙场的精锐。
因为辽国拥有燕云十六州,那里有大量的汉人,大量的汉人工匠,使得辽军的装备提升了好几个档次。契丹人虽然还是契丹人,却早已不是只会盘马弯刀的契丹人,而是用当时最为先进的科技武装起来的游牧民族。
瞧着这些战马,吴骥的眼睛都发绿了,他太想要战马了。若是他有战马,他就可以训练马军,让归信军变成四条腿,其威力就会大增。
可惜的是,宋朝缺马,他在哪里去弄马呢?归信军总共不过十来匹战马,还大多是劣马,用来送信的,好马早就给何万全卖掉了。
“辽狗来了!”齐大保率先吼起来,很是兴奋,好象打鸣的公鸡般。
“辽狗来了!”吴骥既是期待,又是紧张。虽然他在雄州与辽军交过手,可是,还没有见识过在战场上冲杀的辽军。
一听说辽军来了,将士们精神抖擞,紧握刀柄,恨不得马上与辽军大战一场。
巨响声越来越清晰,一条流畅的水线出现在天边,正急速涌来。待到看清了,只见辽军排成几列横队,正以战斗姿态开进。人欢马腾,马蹄踏处,冰雪飞溅,声威惊天,很是骇人。
“威势不小!”
归信,吴骥站在城头上,望着前方:“辽狗快来了吧?”
“快了!”齐大保站在吴骥身边:“吴指挥,我召集了一百多齐云社好汉,听从你的号令。”
“太好了!太好了!”
吴骥很是振奋。齐云社好汉的骑射之术,他是再清楚不过了。派他们正面冲杀,不见得能有大作用,利用他们高超的箭术,与敌周旋却是大有用处。
打仗嘛,就是要把最合适的兵种派到最合适的地方。
尽管吴骥痛恨辽军,却是不得不承认,辽军着实非同小可,这气势是如此的惊人,归信军没有这气势啊。这种气势,只有经历过战场搏杀,才能历练出来,不是训练场上能训练出来的。
“辽狗虽然可恨,却是不得不承认,着实难对付!”皇甫嵩打量开进的辽军,出言赞叹。
这话说到众人心里去了,不住点头赞赏。作为敌人,也可以赞扬敌人的优点。
辽军来得更近了,吴骥瞧清楚了。辽军阵势整齐,虽是在行军,却是丝毫不见乱象,竖成地,横成列,很有章法,秩序井然。
吴骥非常肯定,若是他的归信军与辽军对上的话,很难有胜算,即使拼命,即使归信军有很好的装备,却是没有练成,没有经历过战场厮杀,辽军是虎狼之师啊。
“吴指挥,你放开了打!”郑太也发话了:“我招蓦了近五百丁壮,可以给你以足够的增援。边关上的丁壮,不比内地,他们痛恨辽狗,恨不得与辽狗决一死战。再者,他们虽未受过训练,却也是不错,冲杀起来还是有一套。”
边关上的战火频繁,只要是丁壮,都懂得杀敌的一些诀窍,虽然比起正规军有很大的差距,却比内地的丁壮强得多。
归信城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五百兵力驻守,着实有些不够。有了齐云社的好汉,再有这些丁壮,就能守住了。必要时,还可以发动百姓上城头死守,再加上吴氏军工的武器,归信城几乎是坚城汤池,不可撼动。
“隆隆!”
前方隐隐传来巨响,闷雷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