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投身与投机 六(第2 / 3页)
罗大纲舒舒服服的做到椅子上,这才答道:“造反好啊!他们造反之后咱们正好一网打尽。不过他们有没有这个胆子造反,倒是个值得看的事情。”
沈心可没有这么轻松,“他们现在自然不肯和我们打,不过他们会等机会。咱们稍有可趁之机,他们只怕就会动手。”
罗大纲摇摇头,“咱们有可乘之机,这是咱们的事情。他们起来造反,那是他们的事情。最后造反能不能成,我看他们一点希望都没有。等到那时候,咱们可就不用对他们有丝毫客气。该抄家抄家,该砍头的就砍头!”
说完这些之后,罗大纲看着沈心那种不安的表情,忍不住笑了,“沈老弟,等你经历过这些事情之后就知道了,有些时候不是你不想杀他们,他们就会领你的情。我现在给你说,我们没有打进梧州城就是错的。我们没有打进梧州城,这些人就真的不知道厉害。”
第二天下午,几名民团头子并没有按时赴约。第三天,他们也没有出现。最新得到的消息中,梧州城内的团练们正在秘密与梧州城内外的各股势力联络。
4、合法民团若是雇佣了外围人员,而没有对其成员进行申报。除了令其整改之外,还要处于已经申报人员加上未申报人员总数乘以二十的罚款。
5、民团人员若是脱离其组织,任何人不得阻止。
二、非法民团必须解散其组织,若是私下活动,会除以劳役等处罚。
……
三、民团不能介入公共事务
沈心当时就召开了会议,这次的会议大大出乎他的意料之外。其他光复会会员们都支持罗大纲的思路,对于民团以及其他势力必须进行一次大清洗。而且罗大纲从广州见了韦泽,也详细的问了政治委员的权限所在。沈心作为会议召集人,凡是没有经过会议通过的决议不能执行。但是会议上只要没有违反光复都督府的纲领和原则,大伙可以通过讨论来决定具体执行过程。
……
四、民团的行动范围
……
这是光复都督府拿出的《民团管理条例》修改稿,原本都督府想用高压手段彻底解散民团,不过经过讨论和实践,最后弄出了这个一个比较倾向于热水煮青蛙的方式。强行解散民团的话效果不好,很多人此时也会担心。最后制定这个管理条例的基础理念是,允许民团以一个向心力比较强的组织存在。民团成为纳税大户。民团成员被排除在体制之外。民团拥有某种程度的防匪义务。
看完这文件之后,沈心疑惑的问道:“罗参谋长,都督府这么搞,等于是让民团乖乖当狗,咱们不仅不给狗吃的,还得让狗们反过来给孝敬。民团岂不是要造反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