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军人的家事 十一(第1 / 2页)
当年一群毛孩子们对政治课觉得挺辛苦的,但是这个案例倒是真的在班上引发了真正的讨论。大家都知道故意杀人罪是适用死刑的。包括祁睿上尉在内,大多数人都认为这位农民伯伯很冤枉。他家里菜园反复被偷,如果小偷不偷东西,岂不是就不会死。故意杀人罪实在是太重了。
政治老师的话,祁睿到现在还能记得。“故意杀人罪的判断标准是两个,首先是其行为是否造成了别人死亡,其次,这种行动的目的是否出于主观。放到这个例子上,这位农民伯伯是否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人死亡。如果两条都符合,那就是故意杀人罪。这与农民伯伯是不是之前收到了侵害无关。这项罪行上,他就是故意杀人罪。”
那是当时还叫韦睿的祁睿上尉第一次树立起法律观念,法律是只讲具体问题的。好不容易承认在导致邻居死亡这件事上,农民伯伯的确犯下了故意杀人罪。年少的韦睿回到家就问起他老爹韦泽,“爹,我们书上这个案例你看过了?”
韦泽拿起书把那一段从头到尾看了一遍,然后说道:“现在我看过了。”
“那农民伯伯是不是坏人?”年少的韦睿好不容易才找到了最适合自己想法的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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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我们把逃犯李光祖送来了。”在营部,祁睿上尉向营长敬礼之后说道。
也许是事情已经出了这么几天,所以营长的脸色固然难看,却没有那种立刻要发作的意思。他只是询问了一路上的一些事情,然后就让祁睿上尉下去了。看着营长那爱理不理的模样,祁睿上尉这么久以来第一次感觉到了不安。如果营长能够大骂,能够批评,那说明营长对此事还有他自己的想法。现在营长一声不吭,事情可就糟糕了。扪心自问,祁睿上尉并不认为自己有什么太大问题,如果有的话,那也是思想工作没有做到位。但是思想工作更多的是指导员的事情,再说此次若是指导员没有放行,事情也不会闹到现在这个地步。想到这里,祁睿上尉并没有立刻回连队,他前去找了营政委。
在祁睿上尉讲述事情经过的时候,营政委用一种怪罪般的目光看着祁睿。等他讲完之后,政委更是直接说道:“你们连队怎么这样,出了问题之后一个个都想把责任推给别人。”
这下祁睿上尉可是傻了眼,营政委的话里面表达出一个事情,祁睿的连队里面肯定有人先把责任推给了祁睿上尉。这才有“一个个都想把责任推给别人”的说法。至于是谁在推卸责任,不用说,定然是指导员了。
韦泽微笑着说道:“是什么让你觉得书里面的农民伯伯是个好人呢?”
因为过去了十几年,祁睿上尉早就忘记了当时他爹韦泽对又说了什么。祁睿上尉能够记得的是,从那次开始,他对于好人坏人的理念就变化了不少。而少年韦睿也树立起了一个理念,法律不是讲述这个人是好人或者坏人,法律讲的是具体的行动,以及行动时候的动机。就如李光祖一样,他的动机并不是要去杀他弟弟或者弟妹,他的动机是要去展现身为哥哥拥有的对弟弟的影响力。如果李光祖认识到,他并没有天然对他弟弟有什么权力的话,想来他是不会认为自己对弟弟的打骂可以解决问题。
营政委的脸色总算是稍微好看了一点,他说道:“你认为李光祖的思想问题是出了事情之后就逃跑喽?”
(祁睿上尉本想为自己辩解几句,可他还是忍住了。营政委方才已经说清楚,他很反对那种把责任推给别人的做法。李光祖杀人是已经发生的事情,李光祖畏罪潜逃更是事实,祁睿自己带了一个排的人马才把李光祖抓回来的。那么祁睿有什么理由辩解呢?这就说明部队里面的思想政治工作没有做好!
“政委,我们部队的思想工作的确没有做好。一路上我也在反思此事。就李光祖会逃跑一事,我们就有很大责任。”祁睿上尉斟酌着言辞,慢慢的说道。
营政委听了这话后脸色稍微好看了些,他说道:“那对于李光祖杀人的事情,你就没有看法了?”
祁睿上尉立刻答道:“他杀人的事情本来就是个意外,出发之前他顶多是想耍耍当哥哥的威风而已,从主观上根本没有杀人的意思。部队里面讲遵纪守法,指的是要主观上去遵守法律,在李光祖逃跑之前,他没有主观上违法的意思。”
讲着这些话,祁睿上尉心里面非常感激初中政治课本。在政治课本上,对这些问题就有过非常明确的解释。其中一个案例是某个农民的二流子邻居偷农民菜园里面的蔬菜。这位农民伯伯想方设法总是阻止不了,于是恼羞成怒的农民伯伯就在他估摸着邻居会偷的蔬菜上下了毒药。邻居吃了这蔬菜之后被毒死了。在公安系统调查完毕之后,将农民伯伯移交给检察院,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起诉了农民伯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