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坦白,合作(第3 / 6页)
刚才推他的时候他手脚无力,比之她一般都没有,显然是个不会武功的普通人,她现在腰间藏着赤练给她的红妖,只要她抽出来就能制服司徒玦,司徒玦打不过她,然后她以司徒玦为人质要挟何文然打开门,她再用红妖一路杀出府去,最后她就成为被追杀的对象了……
“王爷真是机智过人,连这个都知道。”夜铃迩最终放弃了杀了司徒玦跑路的打算,说不定跟着司徒玦还能背靠大树好乘凉。
“利润越大,风险越大。那姓白的让出一半的利,就可以零风险,坐享其成,也不需要承担挖掘矿脉所需要的所有人力物力,也就是说得标的人其实根本得不到五五分成里那属于他的那份的全部的利,却需要承担全部的风险,而且还可能是牢狱之灾甚至是全家死亡的风险,那白与归定也不是个省油的灯。”
“能在边关立足,并成为那里的首富,自然是有些胆识。据说他常年主持商队来往于邺珩两国,来回贩卖两国的商品,赚了不少钱。其他的商队想要做连通两国的商路,不仅需要我大邺和那珩国的通商证明,还需要经过白与归的同意。”
“一方土豪啊。”夜铃迩顿时对白与归这个人有了几分期待,“可说不通啊,只是要论起有钱,王爷您是大邺的首富,兜里的钱多的可以装满国库不止,又为什么要去争那个金矿?”
“王府挣的钱是明面上的,这些钱不能动。”
没错,靖王府虽没权没势,可他们有钱,比朝廷还有钱,暗地里起码有三路人马盯着靖王府那些流动的资金,一旦流向不明,就会引起朝廷里的某些人的注意。
“张钧亦,就是那个西位管事,他如何?”
司徒玦道:“昨日他送来一封书信,告知了本王一件事情。”
“是崔、曾联手诬陷他之事?”
司徒玦道:“是也不是。”
“怎么说?”
“那金矿的钱就是暗地里的,可以用来招兵买马了。”
司徒玦不禁要对夜铃迩竖起拇指称赞了:“聪明,本王果然没有看错你。本王这么急着将自己的计划暴露给你,只是因为机会就在面前,而本王还缺一个可以帮助本王的人,那个人就是你,本王的王妃。”
“何先生难道不可?”
“文然是一个,你是另一个。文然虽在赚钱方面有着极高的才能,但是你却在计算方面有着不输给本王甚至胜于本王的能力,而且,你不仅是个算术高手,还是个杀手,玄霜楼的杀手。”
夜铃迩脸色一变,果然都被他听到了,怎么办,是杀他灭口,还是跟着他干?
“其实前日将账册整算完成后,本王与何先生便已知崔丰茂和曾敏轩二人联手诬陷张钧亦一事,而张钧亦此前因崔丰茂和曾敏轩的检举信暂时被何先生免去了管事之职,本王遂书信一封通知张钧亦事已查明,命他速速回来,谁知他却回信一封,在信中说多亏这件事,叫他发现了一件大事。”
“究竟是什么事?”夜铃迩的八卦之心完全被司徒玦勾起来了,说了半天,司徒玦还是没说到底信上写了什么,这对夜铃迩简直是种折磨。
“智元山发现金矿,正在招标寻找可合作的开采商。”
“王爷要去开采金矿?”夜铃迩道,“金矿不都是国有的吗,就算是王爷也不能私吞,私自开采可是大罪。”
但司徒玦却告诉夜铃迩,事情原是这样的,那智元山在大邺和珩国的交界之处,大半位于大邺,还有一小部分在珩国,因此被划入大邺,归属于大邺版图。虽是如此,但智元山却是边关一户白姓人家的私有产,不归国家所有,也正是这白姓人家的家奴在掘井之时不经意间发现了矿脉。这姓白的人家的家主名为白与归,虽是有钱的富商,但却不愿自己担风险,因此想偷偷举行个招标会,与得标负责开采的人五五分成,但是被朝廷发现后的责任要全部由得标的人担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