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二十四章 外管事(上)(第3 / 4页)
朱之琏接了状纸当曰,便使人将毛仁兴拘拿到案。
赵佳氏与朱氏是旧识,开口为她解围道:“朱妹妹说的不假,我家老大娶媳妇那晚,我翻来覆去睡不好。只觉得是喜事,可心里依旧不是滋味。总觉得儿子被抢了,自己却只能跟自己憋火。等有了孙子就好了,儿女是靠不住的,总要嫁娶,只有孙子,才是自家的。”
刘氏也附和道:“正是,见了孙子,哪里还管得上儿子?大家都是从媳妇熬过来的,谁能笑话谁呢?”
说笑之中,初瑜若有所悟。自己同朱氏并无不同,每次想起儿子娶媳妇,心里也泛酸。是不是天下做母亲的皆是如此?
想想自己嫁到曹家,婆母对自己疼爱有加,并无刁难不满,何其幸运。
等送走客人,初瑜便跟丈夫提及一事,那就是等过了十五,她回京去接婆婆过来。
初瑜听了,只是笑着听着。
她倒是不怕有将来有什么婆媳不和之事,曹家以孝传家,长辈们以身作则,小辈们也都孝顺听话。要是真的说了个忤逆的媳妇,不用她说话,儿子也会不依。
早年听丈夫说,要让儿女过了十八在嫁娶,初瑜当时还觉得太晚。这几年孩子们渐大,初瑜又感激起丈夫来。
不管是将儿子交给旁的女人,还是将女儿交给旁的男人,她这做娘的都不放心。或许等孩子们长大诚仁,处事再周全些,她才能真正放开手。
只有朱氏,听得极认真,还忍不住多问了好几句,看得众人失笑。
原本是打算让天佑去接的,天佑已经十四,半大小伙子了。
曹颙想想,要是府中众人都来直隶的话,要带的行李物件,跟随奴婢下人,正经有不少事需要料理。初瑜回去一次也好,省得那边老的老,小的小,再弄的乱糟糟的。
转眼,过了十五,初瑜带天佑回京接人,衙门也开印。
不知朱之琏怎么运作的,戴兴国年后往保定府递了状纸,为妻子戴王氏伸冤,状告富绅毛仁兴逼歼致死。
曹颙并不知其中细节,只是使人在清苑县衙打探一二,在戴王氏一案上,清苑县令却有受贿之行,收了毛仁兴五百两银子。
她虽也是四个孩子的母亲,却是三女一子,儿子年幼,不过两、三岁,还在牙牙学语。
“朱妹妹想的太早了些,你家晋哥儿娶媳妇,还得十几年呢。”刘氏笑道。
朱氏苦着脸道:“晋哥儿就是我的命根子,想着有朝一曰给了旁的女人,我这心里就泛酸。可怜天下做娘的,我也是有了晋哥儿,才明白当年婆婆不待见我的缘故!”
这话中带了长辈,旁人就不好接话了。
朱氏也是说完,才晓得自己失言,忙道:“瞧我这张破嘴,幸好是在郡主与姐姐跟前,要是在旁人面前,就要让人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