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二十五章 巴结(三)(第1 / 3页)
第四:“他人”是不能随便陷害的!
“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这个护官符想必大家都知道吧?
这里的“他人”是谁啊?绝对不是宜黄县**的群众,也不是基层干部,而是和洪慧敏、何筱勇、胡健勇等人职务相当的权力斗争胜利者。
人家能在权力斗争中出位,或本人有权谋,有手段,或者上面关节打通了,或者本来就是领导的亲信,这样的人,你也敢去“造谣中伤、诬告陷害”?这不是找死吗?
第五:在权力斗争中,活儿要干得利索点!
可你一旦“不满职务调整造谣陷害他人”,这你就倒霉了!组织安排是你可以随便“不满”的吗?“他人”是你随便可以“陷害”的吗?
你平时有腐败的旧账,我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是当你试图触动权利格局,我就给你来个新账旧账一起算。
再此,读者不禁要问,为什么他们平时的腐败问题没人查处?等到他们卷入权力斗争时候,江西及三市的组织部和纪委才查处?
第二:反腐败是权力斗争的一大法宝!
这三个家伙在职务调整中犯了事儿,还打击陷害别人?但是,仅凭这一点,还不足一置他们于政治上的死地,大不了就是违纪问题。
首先,要想胜出,还得靠领导。常言说得好啊,解铃还需系铃人,你只知道对自己的职务调整不满,难道你不知道谁调整了你的职务吗?上级领导啊!
要想如愿以偿,还得去找上级领导,只要公关到位,你让领导满意了,领导自然不会再让你“不满”。其次,你想踩别人肩膀,你得有那权谋。
智商低的跟残废似的还玩举报?别那么弱智好不好?
话说多不如少,此处言多必失,稳住!
可是,你们这三个不知死活的家伙别忘了自己平时的腐败把柄啊!现在稍稍手里有点实权的干部基本上是一抓一个准。
想整你的时候,所谓“收受他人贿赂、贪污公款”等等问题,我全给你抖搂出来,结果呢?你就只有死路一条,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不要对自己的“职务调整”随便“不满”!
上级领导和组织部门是有“大局观念”的。他安排谁使用谁,是有他们的考虑的,在领导掌控的利益格局中,你只是一枚棋子,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
说让你当局长,你就能当局长,说让你给别人腾位子,你就得乖乖换地方。这个利益格局,是由领导操盘的,牵一发而动全身。如此这般的职务调整,你敢“不满”?随便抓你个“收受他人贿赂”就能灭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