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9章 妖孽啊(第2 / 3页)
郑维他们火得够久了,她觉得,或许该改朝换代了。
双手杵着下巴,极为专心地聆听着丁宁的歌声,彭践行和夏姿言有着类似的感觉。
这首歌,丁宁在情感诠释上稍微薄了些,不够往下沉。
不过,换他上去唱,他自认不见得能比丁宁唱得好。
他是唱不好情歌的,他有自信把这歌唱得往下沉,但他没自信一定能把这歌的味道唱出来。
这种内心戏,外人是听不到的,只能通过察言观色地仔细剖析。才能领略。
这样一来,要驾驭这首歌。就需要一个特别有故事,或者音色让人特觉得有故事的细腻之人。
可丁宁由内而外都过于干净清澈了些。细腻有余,故事不足。
正因此,哪怕他是写出这首歌的人,必然很懂这首歌里的情感,可他现在的演唱,依然让人觉得不够到位,至少没那么完美。
在夏姿言看来,这首歌需要一杯醇馥幽郁的陈酿,可丁宁是一瓶清清爽爽的啤酒。
在场的四位导师,他估计也就以情歌见长的吴鸿鸣比较适合唱这歌,可惜吴鸿鸣的嗓音又不够深沉,低音表现力还不如丁宁,真要唱起来,综合表现搞不好也就和丁宁打个平手。
细细一想,他觉得,他所能想起来的人中,能唱好这首歌的只有两个。
一个是天王邵洪刚,当今歌坛四天王中年纪最大的一位。
邵洪刚近些年,一直在寻求从青年歌手向成熟歌手转型,不过不太成功,最近出的两张专辑,看似偏向年长听众,实际摇摆在低龄听众和年长听众间,结果两边都不讨好,成绩惨淡,和其他三位天王不可同日而语,以至于大家谈起四天王,他的存在感绝对是最低的,极度边缘化。
两者的结合,不够一醉方休。
当然,抛开这首歌本身对歌者的束缚,丁宁本身的表现可圈可点,唱功是一如既往的稳,台风也还是一如既往的强,依然那么爱耍酷,各方各面都越来越有巨星范。
她甚至愿意相信,这个惊爆所有人眼球,在选秀节目比赛阶段就跻身实力明星歌手之列的怪胎,日后一定会比她走得更高更远。
他的整体实力比她强了太多,尤其是创作能力和乐器造诣上,把她秒得不要不要的。
再加上他的外形和唱功又是一等一的突出,找不出不火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