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五章 这一切都是李明俊给的(第1 / 3页)
今天下班他本来是想回家的,却被隔壁办公室的老王给叫住了,老王露出男人都懂的笑容说:“老冯,晚上出去喝酒吧?”
“好啊!”冯英逸随口答应道,“但是没有好的场子啊!”
“呵,我告诉你啊!”隔壁老王凑了上来,看四周无人,压低声音说,“我知道有家‘凯斯夜总会’,环境很好的,咱们今晚去玩玩看?”
………………
事实上,自从场子被李明俊罩着之后,“凯斯夜总会”的生意就变的很好,多了很多像隔壁老王和冯英逸这样的消费者。
冯英逸今年四十二岁,公司基层管理人员,开一辆十几万的合资小轿车,社会上有几个认识的人,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中年男子。
她老婆长得不错,四十岁了还保养的很好,皮肤白皙,身材也不算胖,仅仅能说是丰满。而且工作也不错,在一家上市公司做财务工作。
他很爱老婆,但他有男人的通病,那就是好色,家花哪有野花香?猪肉炖粉条再好吃,顿顿吃也受不了啊。
所以下班时他有时就会打电话告诉老婆说加班,然后和三五好友相约找个娱乐会所去喝花酒。
虽然喝花酒,但从本质上来看,他们还是老实本分的男人。
他们出来玩不是为了惹事,不是为了炫耀,就纯粹是放松身心,找个女人喝喝花酒而已。
之所以选择“凯斯夜总会”,是安全性很好,不会担心正喝着酒呢,就被人敲诈。
也不必担心出去时不小心碰到别人就会被勒索个几千块。
薛平的手下别看年纪小,却是谁的面子都不买,只要你敢在“凯斯夜总会”惹事,就是一个字“打”,无论你说你认识谁,先打了再说。
一来二去,这里的环境就变的很好。
不过让冯英逸比较烦的是,娱乐会所并不好找,这里所谓的不好找并不是指娱乐会所少,也不是指娱乐会所里的妹子质量不高。
而是想找一个合适的娱乐会所很难。
首先那种装修很豪华,去消费一次人均都要上千的肯定不是和冯英逸,没那么消费能力啊。
冯英逸的经济条件决定了他只能去经济实用型的夜总会,但问题来了,这种夜总会里的客人素质岑参差不齐,经常有装大爷的人出现。
有一次,他上厕所时不小心碰到了一个纹身的肌肉男,赔了好几千块才算是了事,直接把他的私房钱都给榨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