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恶魔之子(第4 / 6页)
少爷与常乐差不多年纪,去年秋天刚结束在宗门的修炼,回家短短几个月时间,身边已先后有两位贱民侍女死亡。
目击者也说不清详情,只知道事发前少爷受了贵族小姐的气,回家后直接屏退旁人,将侍女叫进屋单独相处,第二天早上才喊人进去搬走尸体丢弃,而尸体的模样都很凄惨,嘴里塞着布团,手脚绑着绳索,身上既有血污又有牙印,想不出曾遭到何种对待。
某次剧烈晃动后,他外衣里面的一个物件从腰带上滑脱,向着地面快速坠落。
那是一柄匕首!
常乐立刻察觉,闪电般飞脚一捞,准确勾在靠近刀柄的重心位置,令那凶器稳稳飞回自己身前,然后一把抄住,塞回怀中。
对于身手矫健的“恶魔之子”来说,这个动作一点也不难,常乐只关心这柄匕首有没有被人发现。他迅速瞟了一眼同侧的两名仆人,又看了看车窗里的少爷。
少爷正望着为躲避马车而狼狈跌倒的行人,不断发出大笑,对常乐的动作并无察觉。
而他受了贵族小姐的气,恨的却是全体女性,连诅咒带发誓,号称等自己强大了,要将天下美女如何如何,用词不堪入耳,没有半点贵族风度。
到了马车前,少爷踹了常乐腿弯一脚,示意要他趴下做一个垫脚凳。
少爷是修炼者,去年刚结束在宗门的长期学习。作为天地源力洗涤过筋骨的修士,他跃过几米高墙都不费力,上车就更不需要拿人来当台阶。只不过因为受了强者的气,欺辱一下弱者能让他心里平衡一些。
而常乐对此习以为常,所以只犹豫一秒,就面无表情屈身跪地,任由少爷踩着他登车。
另外几名仆人则陪笑伺候,殷勤地为主人开关车门,其中一人还故意踏在常乐手上,用力碾了一碾,这些人不放过任何欺负常乐的机会,已经成了例行公事一般。
看着少爷下颌突出的“地包天”尊容,常乐目光中充满厌憎,而怀中这柄匕首正是特意为少爷预备的“礼物”,他四天前从城堡兵营里偷来之后,一直在寻找刺杀机会。
不过,对方是二阶修炼者,强大程度绝非普通人能想象,所以就算常乐天赋异禀,也不敢轻易与其正面较量,身为一名刺客,总要在最有把握时才能出手。
做了十多年乖孩子,连蚂蚁都不忍心踩死的常乐,现在居然化身为刺客!
之所以发生如此巨变,还是缘起于两个多月前,莉莉丝小姐的“惊魂一吻”。
当时还是冬天,他刚到城堡不久,也刚刚听说,自己之所以被选为“少爷的贴身随从”,是因为泰勒少爷身边不能再用女性仆人。
常乐仍然咬牙忍住,不吭一声。
少爷懒得记忆身边五个随从的名字,就按他们年龄体格由大至小依次编号,从1到5,领班是“1号”,常乐“5号”,刚才踩他手的,是“4号”。
马车从城主府门前缓缓启动,随即在少爷的命令下骤然提速,迫使街头行人纷纷惊呼躲避,人海如退潮般迅速向两边闪开。
卡塞尔城是哈维兰帝国北疆重镇,由于十七年前那场灾难,不少难民流落至此,使得此地人口多达数十万,马车在热闹街道上疾驰,其实很容易伤人。
常乐面无表情,身穿男爵府仆人服装,一手抠住车顶,一手把着车门,脚踩踏板,整个身体悬在车厢外,随着车身颠簸一摇一晃,与跟车的另外四名仆人保持着同样的摇动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