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白发战灵(第1 / 6页)
常乐断然拒绝阿妮塔的提议,并不想躲进铃铛里碰运气,同时也不得不张大了嘴,拼命吸入尽可能多的空气,他的心肺已在超负荷运转。
这种场面常乐是第一次遇上,却并不陌生,在接受“灵魂激活”时,他经历过大量弱小动物灵魂碎片的洗礼,面临过无数次这样的追杀,所以他虽然紧张,却没有惊慌。
兔子胜在机敏快捷,狼的优势是坚韧耐久,与眼前局面相差不大,双方都有机会,就看谁的经验更丰富。
甚至常乐的脸上还带着笑容,能够一脚踹烂泰勒少爷的裤裆,简直是他一生以来最痛快的时刻!对于残忍好|色的恶棍来说,这简直是最完美的惩罚,比杀了他还狠!就好像贪吃老饕被割掉舌头,哪怕少爷不死,也会抑郁终身。
至于少爷的师门长辈来追杀,这在意料之中,他只需要设法逃走,不必跟对方拼个死活。
老乔的心情就没有常乐这么好了,在后面一边追逐,一边怒吼:
罕见人迹的荒原上,一个人影倏忽而来,闪电而去,带起一道劲风,将身后荒草刮倒一片,犹如黄绿色的地毯,“哗哗”作响,许久之后才能渐渐恢复直立。
那人双腿极为强健,每一次蹬地都会留下一个凹坑,溅起大片碎石泥土与断草,土石尚未落地,他已在十几米外弹起,蹬出了爆炸般强力的下一步。
这就是常乐,“狡兔”状态下的常乐。
正常人类极限奔跑时速三十多公里,而常乐此刻的冲刺时速高达六十公里,超过了大多数兽类。事实上,在“初级狡兔之魂”的作用下,他现在就是一只野兽,是一只人形大野兔。
而在他身后数百米处,还有另外一人,巅峰战师“老乔”将他紧追不放。
“臭小子,你跑得越久,等我抓到你,你就死得越惨!”
常乐顾不上说话,只能拼尽全力调匀呼吸,让自己的全力冲刺维持得久一些。兔子在平原与狼比拼脚力必败,可兔子能钻洞,常乐现在也需要自己的“洞”。他知道一处利于逃生的地点,前提是自己能活着跑到那里!
阿妮塔的意念从兽魂铃里传了出来;
“主人,趁着尚未进入战斗状态,坐标锚点还算稳定,您可以躲进兽魂空间。敌人或许会捡走兽魂铃,但铃铛坚不可摧,他拿您没办法!”
“如果他把兽魂铃锁起来呢?我可不想永世坐牢!”
作为三阶修炼者,老乔的风格完全不同,他不是兽,也不是人,他超越了人和兽的极限,或者说是个“超人”。
老乔身上燃起斗气的淡白荧光,双脚交替落地,频率之快宛如疾驰的马车车轮,身体平稳,速度均匀,看起来心平气和,但在身后卷起数百米长的尘烟,令他自己成为一条巨型尘龙的龙头。
单论速度,是常乐更快,然而无论兽魂多么神奇,他身体结构如何微妙改变,终究还隶属生物范畴。如此狂奔需要海量肾上腺素的激励,消耗的是肌肉和血液中的有机能量,这导致他的呼吸和心跳越来越急促,四肢也越来越酸软,注定无法长久坚持。
老乔使用的则是天地源力,亦称“斗气”,这东西虽然也会损耗,也需要补充,但以他巅峰战师的境界,仅仅发力奔跑,那还是几个钟头之后才需担心的问题。
一旦常乐被追上,按双方的实力对比,那就是野兔面对灰狼,战斗结果毫无悬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