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七三萌、离开平顶城(第1 / 3页)
回到旅馆里面,朱八姐和李婧等人都已经起床了,她们也在一夜之间忘了曾经喜欢过金角银角,几个人茫然地拿着昨天买回来的唱片:“奇怪了,我们为啥要去买金角银角的唱片?我们又不喜欢她们。”
“是啊!”朱八姐道:“我只要有《傲天无敌录》就够了。才不需要什么唱片。”
这里本来是一个很特别的城市,一个盛世巨星笼罩的怪城,整个城市都彷佛为金角银角而活。因此显得十分的特别,但现在却变得平凡无奇。
唐森突然不知道这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还是一件值得悲哀的事。
也许……金角银角的洗脑,也算是为这个城市点缀了一朵个性的鲜花,一旦没了这朵花,它就将泯灭于众生,失去了自己的神采。当然,这朵鲜花有毒,不应该由人们来欣赏。
回到小旅馆里。潘眼镜正要出门,两人擦肩而过,潘眼镜对他笑道:“唐小兄弟回来了?我昨天不知道发了什么疯,居然在这里买了橦别墅,现在正打算去退房。”
唐森对他微笑道:“你既然要在这里与帝都之间来回奔波做生意,那买个别墅也没什么关系吧?就当你的第二个家不就好了?”
早上八点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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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金光大放的时候,唐森和孙舞空回到了平顶城,他这才发现,现在居然才到早上八点半,也就是说,玉帝率人下凡来处理金角银角的事情,居然选在了黎明前最黑暗的那段时间。她为什么要选在这样的时间办公事?太奇怪了!
唐森当然不知道,张暮雪处理完了天庭的事务,就要立即火速赶去帝都大学上课,所以她都会选在天还没亮的时候就东奔西走,到八点半左右的时候,她已经换回学生装,坐在帝都大学的教室里了。这位姑娘最大的优点就是勤劳,无人可比。
走在平顶城的街道上,唐森突然发现周围的气氛有点不一样了。街上再也听不到金角银角的歌曲,也没有行人再将金角银角的名字挂在嘴边。
潘眼镜仔细想了想:“咦?也对,那就把别墅留着吧,哈哈。以后还可以在这里的别墅里养个小老婆……”
唐森:“……”
潘眼镜笑道:“装修完的时候,唐小兄弟务必赏光来玩玩。”
唐森笑道:“多谢好意。不过我马上就要继续旅行了,怕是没机会去你的新家玩。”
潘眼镜十分惋惜。
走到一个商店前,唐森突然发现有工作人员正在将金角银角的大海报取下来,换成别的广告海报,唐森忍不住上前问道:“兄弟,你们为什么要换海报呢?”
那工作人员抠了抠头道:“老板下的命令呗,今早老板起床的时候,突然说不想当追星族了,他说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觉得金角银角的歌并不是那么好听,看她们的脸也看腻了,差不多该脱离追星一族,过点正常人的生活了。”
唐森点了点头,继续向前走。
只见整条街道都在做类似的动作,有人在取金角银角的海报,有人将她们的唱片从录音机里取出来扔掉,有人将她们的签名板扔进垃圾堆里……
短短几个小时之后,平顶城就变成了一座很普通的人类城市,和别的城市里的人一样。大家早上起床,洗脸刷牙,吃早饭,上班……说的话题变成了新闻、时尚、财经、股票、地产、体育、健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