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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幸存者(第4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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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瓶做法简单,是游击队等非正规部队、街头暴/乱群众的常用武器,军方亦有采用,有些罪犯也会以它来纵火,不同于制式武器烧夷弹(燃烧/弹)。

料酒瓶做主体,瓶内装上秦奋白天从路上废弃汽车的油箱里抽出来的汽油,瓶口用橡胶气塞堵住;瓶口上扎上布块作引。使用之前把布块沾透易燃液体,燃点布块后把瓶抛出。玻璃瓶撞击目标破裂,易燃液体倾倒在目标之上,被火点着燃烧,一场华丽丽的纵火盛宴便可呈现。

秦奋在复仇的四年中,早已摸清了制作燃烧/瓶的注意事项。此时自然是手到擒来,驾轻就熟。不一会儿就弄出了十几个燃烧/瓶,看得其他人胆战心惊。

面对弗兰克等人的疑问,秦奋如此解释道:

“当时还有一个人和我躲在一起,可是在外出寻找食物的过程中,他被一头怪物抓住,按在了身下……他向我求救,可我很害怕……竟然控制不住的转身逃跑了。”

任务里有一句“你可以以任何手段对目标进行击杀”。在秦奋看来,这便是主宰大开方便之门,留给冒险者迅速积累原始资本的机会。

举个简单例子。一头夜魔走在楼下,恰好被风吹落的广告牌砸死。这个击杀显然是不会算在秦奋头上的。

但倘若这块广告牌是秦奋推下去的呢?他在这个事件中做出的行为,造成了伤害,并最终造成了杀敌的结果。那么毫无疑问,这个击杀会算在秦奋头上。

因此在秦奋看来,想要完成击杀,符合上述因果模式即可,而不至于限制必须要直接的身体接触。

也就是说,如果自己有能耐,完全可以发射一颗核弹,对纽约城进行轰炸,那么一瞬间就可以获得巨额的生存点数。当然,这只是不切实际的幻想而已。但并不能否定其可行性,哪怕微乎其微。

其他人沉默。

“……所以,我便发誓,我不要再懦弱下去,我要复仇!向那些该死的怪物复仇!”

撇开不切实际的幻想,秦奋在击杀瘸腿夜魔的时候便已经确定了接下来三天内的杀敌策略。

想要大范围杀伤敌人,尽量造成最大的伤亡,同时保护自身的安全,尽可能避免与夜魔的肢体接触……那么,有什么比火攻来得更简单粗暴呢?想当年曹孟德百万大军不就是在赤壁江上被一把火烧了个七零八落嘛。

拎着菜刀冲到夜魔盘踞的地下车库里和夜魔肉搏,那是白痴才会选择的举动。

自己手头上有足够的物资与道具,不好好利用一番实在可惜。

秦奋的当前计划,便是制造“莫洛托夫/鸡尾酒”。也就是俗称的燃烧/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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