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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八十九章 唐人的人!(第2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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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朗的禀奏声中,中日双方完全遗忘了萨摩藩。在中日之间的缔约当中,萨摩藩似乎不存在了一样,因为中国不干涉日本的内政么。后者可不是中国的属国,从法理上萨摩藩那是属于日本人自己的事。

对比历史上的中英《南京条约》,这份京都的《中日友好条约》可真的友好的太多了。但事情要一点点的来,现在两边有了更大的交流渠道,更多地关乎中国的事情就会传到日本去,当一个个日本来的留生从中国回到日本,那他们就是千年之前的‘遣唐使’再演。

搁置争议,先求发展。

中日现在的外交关系就是如此。

当中国的国家社会发展全方位的体现出了自我的绝对优势的时候,日本再一次跪下来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中国是要讲究吃相的,不能像历史上的约翰牛那样直接在关税是动手脚,压倒5%。日本现在自身的棉纺织业之所以还有一线生机,就是因为他们对中国的出口棉布增收了高关税,如果关税直接降到5%,日本其他的手工业不,只是这棉纺织业绝对要蹦的。当然,中国虽不至于一次性就让日本的海关税全都降低到5%去,但这高关税却也是中国不允许的。

另外就是华人华侨在日的领事裁判权了。中国的侨民不受日本法律的管辖,不论其发生何种违背日本法律的违法或犯罪行为,或成为民事刑事诉讼的当事人时,日本司法机关都无权进行单独裁判,只能由该国领事或由其设在日本的司法机构依据其本国法律裁判。

这当然是对日本主权和尊严的一种践踏,虽然中国很巧妙的为领事裁判权披上了一层联合法庭的外衣,联合法庭上的日本法官作为中国法官的副手,享受着很大很高的权利,包括对判罚结果的上诉权。可是千万别忘了,这个法庭的法律依据是中国法律。这本身就是对日本的一种践踏

但是你还别,扯上了一个联合法庭外皮后的‘治外法权’,真的在一定程度上迷惑了日本。而陈鸣也没要人短时里就立刻表现出治外法权的‘威力’,反而指示法院系统选派优异法官前往日本,在任何一件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必须做到公正无私。

真的,在很大程度上,这个联合法庭对于日本人还是有着很大助益的。因为对比此刻中国的各方面律法,日本的法律还是过于简单了一些。自从唐时的日本人根据唐朝律令颁布了《大宝律令》和《养老律令》开始,日本法律就一直从属于中国法系统,包括镰仓幕府的《贞永式目》和德川幕府的《御定书百条》,日本的法律即使有一些自我变化,自我的发展,可总体框架上还是没有脱开中国传统法系的束缚,还是依托中国之道德哲和崇拜祖先的习惯及封建制度生成的。

陈鸣身心都是兴奋地,不是因为一两个月里唐飞鹏他们从中赚取了多大的利润,而是单纯的因为这种欺压日本的爽感。从昨天下午接到日本传到的王俊奏折之后,陈鸣浑身的热血都在汹涌咆哮。

“既然已经签订条约,该我朝履行的就尽快敲定下来。”比如留生之类的,还要给予妥善的照顾,这些人就是一颗颗‘中日友好’的种子,谁敢里头就没有几个吉备真备第二、阿倍仲麻吕第二的?

再了,依靠着中国一千多年里对于日本的积威和影响,眼下这场战争过后,日本人对中国还能保留着几分抵抗意思呢?

就如唐朝的白村江战役,一战而重定远东政治格局。

“还有让商贸银行尽快进入日本。”

但是现在中国的法律却在与西方相结合,很多的司法界人士都主张秦律,不是习秦律的具体规定,而是习秦律的思想主张,主张诸事皆有法式,诸事皆决于法。可以想象,当中日联合法庭成立之后,日本的法官和法律界会再一次受到震动。

中国对日本也不要什么赔偿,更没有战争赔款,还贷款了5000万华元给德川幕府,这5000万华元可以被德川幕府拿来自中国购买任何的器械和物质,包括军火在内。但是在三年后日本要偿还的就不是5000万华元了,而是整整三十万两的黄金。

中国还可以公开在日本招募武士,同时中国也会对德川幕府和地方大名敞开自己大门,中国已经建立起来的几十所高等院校,可以拿出一部分生源名额给日本,这里面就包括着日本上下极为炙热眼红的诸军事院校,陆军、海军、骑兵、炮兵等等,各类的军事院校。

中日双方互设外交机构,在通商口岸中方设立领事馆。中国商贸银行在日本设立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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