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夜1篇界限不明(第1 / 4页)
本来,宝芙也想过请戈君施法或是写一张符咒,但在永夜岛和戈君一面之晤后,戈君就再次“畏罪潜逃”,芳踪杳无。
在人人都该在又柔软又暖和的床上,享受酣眠的半夜时分,忍受着刺骨的寒风,爬上并不适合玩攀援游戏的无尽之塔,想要从伏魔族手中抢人,也许真是一件愚蠢的事。
虽然身为伏魔者的林悠美对伏魔禁林的地理环境和守卫轮值时间熟悉,偷偷溜进伏魔禁林不是问题,但她们还得时刻警慎,不能被守塔的伏魔者发现。
出发之前,林悠美调了一种药水,喷洒在身上,可以掩盖她们自身的气味,迷惑嗅觉灵敏的伏魔者。
这个累赘就是宋宝芙。
宝芙承认,飞檐走壁这种事,对她这种体能废柴来说,有一定难度。
当她真的手足并用,攀爬到一座四面无援,陡峭的高耸石塔上时,她唯一的想法就是:自己还能活几秒钟?
为今夜的涉险做了充分准备,她穿了运动衣跑鞋,头发束成辫子,手上涂了防滑粉。但在失足坠落的一刹,被穿着高跟鞋紧身皮裤,长发飞扬耳环滴答,一副去迪厅喝碳酸饮料打扮的林悠美飞身抓住时,宝芙真是百感交集。
她嘟囔了一句。
失去某人,最糟糕的莫过于,他近在身旁,却犹如远在天边。
摘自——无名氏诗
“宋宝芙,你该减肥了,否则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林悠美那双玻璃珠似的眼睛,瞪得又圆又大。
她现在的模样,真有几分鬼气。
“我可是标准的魔鬼身材!”
但是宝芙自己也没底气。都说心宽体发,自从她免去高考之灾,被钦点进入日落山学院后,她的体重就一路狂飙。
不知该喜该悲,除了大脑,以前所有发育不良的地方,现在都良好了。
所以她才能想出这种烂点子:劫狱。
把飞飞和司徒静虚,从无尽之塔救出来。
长长的头发被风吹散,半遮住脸。特别是那种蝙蝠倒吊的诡异姿势,绝非普通女孩能为。她全身的重量,都悬挂在两只穿着黑色纯小牛皮靴的脚上,而那两只脚,则寄全部的力量在两只七公分高的鞋跟上。
那两只七公分高的鞋跟,稳当当卡在石块的缝隙中。
宝芙本来一点儿也不明白,又不是走t台或是约会开宝马的男人,林悠美干嘛非得踩着双恨天高跑来骚包,但是现在宝芙只想泪目亲吻那两只七公分的鞋跟。如果不是托了这两只七公分鞋跟的福,她现在早已经在这座百余米高的无尽之塔下,化作一坨新鲜的骨肉相连。
当然也得算上林悠美一份功劳。
此刻,林悠美的一只手,正在抛甩锚爪,勾住无尽之塔的某处牢固凹槽。而她的另一只手,则紧紧拽着某个重达五十公斤的累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