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招揽(二)(第1 / 2页)
很明显当面常胜军哨骑所部从来就没有想过这般退下去,除了捡回一条性命就是活着也憋屈,白白败坏了常胜军千千万万子弟打下来的声名。
没什么怕的,迎头而上便是。
双方第一时间就是撞在一起,捉对厮杀,战事进行得极快,这等程度的厮杀,毕竟人少,一般都是四五个照面便能分出个胜负,林冲将当年的常胜军士卒挑下战马,上前补了几枪便是驻足冷眼旁观。
战士之所以称之为战士,总要经历一次一次血火磨砺,现下还不是大战,总归要厮杀一场,死了也是活该命不好,吃不了这碗刀口舔血的饭。
约摸过了三刻钟,杀过去的甲士回来的不到三成,每个人的脸上都是有着血污。
白梃兵每一个人都是在西军当中有着偌大的名声,否则也不会从几十万人当中就挑挑选选出来这么几千号人。
林冲在白梃军当中的厮杀功夫也算得上一流,豹子头的诨号不是白来的。
即便是艺高人胆大,林冲也不会一直就这样陷在对岸,不过冲杀一圈,得了便宜便回转就是。
林冲将手中的梨花枪举了起来,“且随某冲将过去,取下贼子首级邀功。”
话音一落周遭就有十几骑随着林冲提起马速,直直往常胜军所在奔去。
以命换命之下,极为接近一比一的伤亡,常胜军所部,厮杀真的不差,这便是杨凌以及所有人的第一直观印象。
林冲等人将对岸的常胜军哨骑一扫而光之后,便是回返,“大人,业已被扫清干净,俺们接下来该如何做?”
杨凌点了点头,迈步过去:“这涿州就在某的脚下,总有一天,就要带你们踏上燕京城头,将这大功彻底包揽……”
马儿几乎一跃之下就跨过了小溪,对面的常胜军哨探自从林冲等人有丝毫异动开始,便是发觉到了。
这个时候,只是猬集在一起,也有足足十几骑。
他们委实没有料到,直娘贼的宋人就这般果断,说杀就杀过来了,不过这般举动,难不成还掉头就跑,但凡厮杀汉,从军之初便是想到有马革裹尸的一天,没什么怕死的。
尤其是常胜军这等饥民成军的队伍,早就是将生死置之度外,每过活一天都是老天爷让自家赚的,人死鸟朝天,没甚打紧的。
不过若是面对主将毫无战意,弃军而逃的情况,军汉即便再能厮杀,再不怕死,这个时候也只有作鸟兽散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