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四十八章 暴雨如晦,左右两难(第3 / 4页)
指尖终是摁紧了眉心,虞沨缓缓睁眼。
眼角纤长,眸中幽遂。
让他难以定夺的关健,还并非这些难解的疑惑。
疟疾八月才暴发,可是眼下,水患已然发生,最关健之处在于——仅仅是两县遭灾,损失并非惨重,可以推断地是,当年有人隐瞒灾情,而接下来的连番暴雨,再引水患,祸及五县,最终致使疟疾暴发,数万人死于病痛!
他原本没想到水患分为先后,轻而后重。
据律,两县县令当灾情发生,应立即上书奏事,同时遣属下官将灾情通报上级州府。
而地方奏事章抵达京都,先由通政司官员阅后,送往中书省政事堂,若非重要政务,属两相职权之内常务,左右二相参阅后可商议处置,再将奏章呈抵圣案,但凡有禀奏灾情之奏章,两相应即时上呈天子,为“危重首要”一类。
眼下天子并未获奏,无非出于两种缘由。
要么是两县县令瞒报灾情,要么是丞相或者通政司隐匿奏章。
两县县令倘若并无枉法瞒报之行,那隐瞒灾情者便是并州知州与两相、通政司。
假若这时将两县遭灾一事禀明圣上,掌握先机,查出引发水灾的原因,防范于未然,故然能避免灾难发生,但是,当年真相再也难以察明,避免了五县毁于水灾,疟疾之祸也不会再发生,金相更不能串通勋贵,借着灾情牟利,就算“瞒灾”一事直指金榕中,他也不难推出个顶罪背祸之人。
难以给金相予重创,这些时日来的一番安排筹谋,就成了白废心机。
可若是置之不顾,任由事情按照原先的轨迹……
这关系到数万无辜百姓的生死!万一有个差池,挽救不得……
知州施德是金相党羽,唯金相之命是丛。
可是金、秦二相势同水火,在通政司各有亲信属官,对地方奏事章的监管极尽用心,再者根据程序,各地奏事章送抵通政司,得由两名知事共同分类上呈,录以来处数量备察,也起着彼此监督之用,而负责掌发上下文移的两名知事,分别是金、秦二相亲信,假若中书省要隐瞒奏章,只有一个可能,便是两相携手私昧。
虞沨以为,郫南、汤县县令并无隐瞒灾情的胆量与动机,两人出身寒门,既非勋贵又非世家,更不曾结交权贵,身后无靠,也不能从此事件得任何利益,何故为这必死无疑之事?
那么,难道是金、秦二相联手?
这更让人匪夷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