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七章 妄度人心,败势如山(第2 / 3页)
秦子若任是能言善辩,这会子也没法子再自圆其说了。
皇后这时“端方”尽失,坐在椅子上仍不免摇摇欲坠,脸色瞬时苍白如纸,越发衬出两个眼圈血红凶狠,这模样,倒比得知大皇子溺水而亡时更显悲痛失态。
沈氏也是暗暗叫苦,事实上她并不知全局阴谋,不过是听命行事罢了,当采薇一提锦帕时才知皇后用意,一时间忐忑不已,她虽是皇后表妹,从前也爱与苏氏姐妹几个绊个嘴刁个难什么的,可涉及人命关天却不曾想过,本在忧惧,一时也疏忽了“牡丹”的蹊跷,这时被提醒,哪能安坐?
可别说她没有当着众人胡谄的胆量,就算是有,当时目睹苏妃锦帕的女眷也绝非她一人,谎话出口便被拆穿,是以当太皇太后问及,也只好实话实说——妾身目睹王妃携带锦帕,的确是绣的玉兰。
秦子若早知事情要糟,情急之下只好强辩:“即使如此,也有可能是王妃想到锦帕被人目睹,而事后更换,并不能证明王妃无辜。”
这也算机智了,生怕在锦帕这个环节继续纠缠不清,不但不能让苏妃入罪,反而露出更多马脚,干脆质疑旖景更换在先,也是当然,否则这方锦帕怎么会出现在大皇子尸身上。
三娘虽不甘心庶出的身份,以致婚嫁一事上低人一头,错失成为皇子妃的资格,说到底,她在苏家也是娇生惯养,一应衣食用度与嫡女并没差别,没有受到过苛待,自不能与黄氏当年步步惊心若不筹谋在先便会被嫡母嫁去给暴横之人为继室的日子相比。
黄氏虽有心把三娘往骄横狭隘的方向培养,不得不说卫国公府后来请的西席四叔苏明功劳显著,一定程度上,还是将三娘的心态扭转了过来,崔姨娘的死,当年算计三皇子不成,三娘只以为“罪行”暴露后旖景会落井下石,压根没再奢望能得善终。
但后来却顺顺利利地嫁去了武安候府,蔡振无论人才抑或德品也算勋贵子弟当中的佼佼者。
固然三娘仍有不甘,因为她对蔡振没有情意,认为自己依然受了委屈,但随着时移日长,这不甘也被渐渐磨平,只余怅惘而已。
她不愿承认五妹妹的“宽容善待”,但若说恨之入骨却成过往——早遗留在率性胡为的豆蔻稚龄。
秦子若正在琢磨,那锦帕也是云锦裁成,不可能是婢女之物,苏妃在流光亭亲近的贵妇就那么几个,若非福太妃所有,势必就是平乐郡主,或许是苏六娘也不一定,虽这几人没有作案时间,但只要证明锦帕归属,便能扭转乾坤——苏妃与之交换锦帕,携带身上,遗落大皇子尸身仍然算作“确凿”。
旖景心下一哂,脸上却是一片沉肃:“秦姑娘看来是笃定我为杀害皇子真凶了。”
秦子若咬牙强辩:“盖因采薇、采莲二婢皆为相府旧奴,尤其采薇更是皇后娘娘信重之人,她既指证,民女相信并非信口。”
很好,等的就是这句。
旖景说道:“若依姑娘方才假设,我是在此巧见大皇子身边唯有一名侍婢跟随才生恶意,那么怎么会预先就有准备更换锦帕?难道说我早想到锦帕会成为罪证,才筹谋在前,岂不荒谬?我若真有这未卜先知,干脆不留罪证也就是了,何必多此一举?”
只她因为执拗而表现出来的冷若冰霜,的确让黄氏误解罢了。
帝后“无辜”,这回完全是被黄氏误导,又因两人都是一般狭隘睚眦必报,才信苏氏三娘果然满腹怨恨,得此绝佳机会,哪能饶得了苏妃。
又说眼下,三娘不露痕迹地回避了对旖景的“致命一击”,皆因谢氏多管闲事与她“巧遇”,造成没法前往案发现场“目睹”苏妃罪行,帝后的所有希望都集中在那方锦帕上。
是以当旖景吐字清晰:“真是无稽之谈,我的锦帕之上绣的并非牡丹,而是玉兰,流光亭中沈氏与诸多命妇皆有目睹,真不知采薇何故一口咬定大殿下身上之物为我所有。”
莫说采薇被这话当头劈下彻底僵硬,就连天子也忍耐不住刷地别脸直瞪皇后——就连这么点子事,居然也办出纰漏来,眼看就要将苏妃置于死地,竟功亏一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