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不是冤家不聚头(第2 / 3页)
“爸!您怎么这样子啊!不是说好了一起吃饭嘛!连吃个饭的空都没有嘛?”王小凌气鼓鼓的抱怨道:“您心里还有没有我这个女儿啊!合着我是您领养的不成!”
潘红升惊呆了,他没想到王小凌居然敢跟自己的父亲这样说话!不由心里暗暗替她捏了把汗!
“小凌,别闹。”王润海好脾气的拍拍女儿的肩膀:“公司出了大事,被人算计了,你不想到老爸我破产吧?瓦萨琪最新款的包包,我周末给你买来好不好?”
王小凌此时做出一个惊人之举,她费力的把自己屁股下的凳子抬了起来,挪到潘红升身边。
潘红升眉头稍稍一皱,似乎不大认可对方这种大胆的行为。但当对方那软绵绵的脚尖伸到自己小腿上时,他却身子猛的一颤……
这种小动作象征着某种暗示,尤其勾住男人魂魄。
王小凌这招自然不是自己无师自通的,而是自己的姐姐王小娴反复训练才学会的。
在这个方面,王小娴自然是行家里手,她肚子里全都是对付男人的良方秘策;弯弯绕绕一套一套的复杂程度吓死人,王小凌只能从最简单的学起。
而越是简单,越是土鳖的,越有可能是顶级大款。
原因很简单,越是成功人士专注于赚钱的,越没时间捣鼓这些个花花肘子。
“喂……老于啊,什么事?”王润海嗓门响亮,带着一股子意气风发的自信。
今天入账几千万又即将又这么个强势的女婿,他怎么能不高兴?但电话的内容让他的脸立刻拉了下来:“什么?什么什么?在最后收盘的几分钟,又涨回去了?我去***!”
这句话刚出口他顿时觉得自己失态了,讪笑着对潘红升和怒目而视的女儿点点头:“见笑,见笑。”
但即便是这一星半点,也足够受用了。因为王小凌天生就一种特殊的气质,粗粗的眉毛和丰满娇俏的身材,有一种野性中带着柔媚的美。
这种美很独特,当初王小凌穿着牛仔裤男人装宽边眼镜的时候是一副样子,真正穿的像个女人又是一个样子。
潘红升发现王小凌还是比较像她父亲的,这一点从她粗粗的眉毛和颇有英气的眼睛就可以的出来。
要是嘴巴再稍稍的大一点点,简直就是一个翻版的林青霞。这种女孩子在餐桌上用脚尖轻轻踢自己,那种感觉可想而知。
他还没回过神来,只见王润海匆匆的回来,面带歉意的对他一笑:”不好意思啊,小潘。我公司那边出了点急事!下次再一起吃饭好好聊聊!”
随后他转身离席,那行色匆匆的样子很是焦虑,连胸前的餐巾都没摘下。
“我爸真讨厌!老是把公事带到餐桌上来!”王小凌气呼呼的说道:“你可别学他!要是敢像他那个样子,见一次我抽你一次!”
嘿!还没见怎么着,就开始想上房揭瓦?潘红升白了她一眼,没有说话。
偌大的长方形餐桌上只剩下他们两人,这种仿欧洲中世纪的餐桌很多土豪们都配备了,每个配备了的人都是叫苦不迭:这种餐桌不仅夹菜麻烦,还让人隔着老远的距离连说话都听不清楚,过去人家欧洲中世纪领主是一帮子骑士打完仗一起吃饭,所以才这样设计,后来成为贵族显示气派的一种东西。但人家都是用专门受过训练的管家给叉菜的,并且那种管家既要优雅,又要有礼术,还要着顺眼;很难训练几乎已经绝迹。
国内的家庭现阶段真的不习惯吃饭还要有个陌生人在旁边,因为很多私密的事情都是在饭桌酒桌上才说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