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当场只手(第2 / 2页)
既然这只狗走到了台前,那就自然不是阴谋,而看其他人的表现,似乎也并不觉得这只狗出现得突兀,应该是早就知道有这个东西存在了,这个世界上绝对没有全民参与的阴谋,有也是阳谋,对于叶知秋来说,他最不怕的就是阳谋,任你千般来,我只一般去,解绳结他不在行,学学亚历山大还是会的。
叶知秋把手里的两截烂肉往地上一扔,退开两步,拍了拍手嘀咕道:“真恶心。”
叶知秋皱了皱眉,山姆告诉他可能有丧尸犬存在的时候,他立刻想到的是有人想暗中搞鬼,比如在夜里把狗放出来往他们住的小楼里赶,然后趁机偷个鸡摸个狗什么的,一只丧尸犬做不了什么,但是就像当年的七月七号,只要有了借口,自然有大把的手段跟进,所以叶知秋需要解决的其实不是狗的问题,而是人的问题。没想到他的思维还没来得及发散,这只狗就出现在了自己的面前,倒有些措手不及的感觉。
上千人的现场一片沉寂,鸦雀无声。
想到这一点,叶知秋对这里的策划团队更加感兴趣,但是对杀狗活动却没什么兴趣,转身刚要走开,约翰就开枪了。
叶知秋看着扑过来的大狗,叹了口气,腹诽道:“天堂有路你不走……”只所以没有下句,是因为大狗已经跑到了他面前,看到他挡住了路,终于鼓起勇气向他扑了过来。
叶知秋这才知道,原来拳赛冠军还有这个福利,显然亲眼看着凶恶的丧尸犬在自己面前被轰成渣很能振奋士气,而且危险性也更小,必竟和冲进丧尸的地盘抢东西比起来,诱捕个丧尸这类的活更加容易,丧尸的智力可能还比不上猴子,只要机会设得巧妙一点,就算有它们的同伴想救它,也只能瞪眼没办法。
叶知秋其实很想酷酷的说一句台词,比如“米粒之珠”之类的,但是大狗来得太快,根本不给他这个机会,只好把话闷在肚子里,向旁边侧了一下身子。
婵联冠军的形象也没比乔丹好到哪里去,这个时候他手里拿了一只巨大的手枪,很像一次大战前的手枪,那粗大的枪管和M82很有一拼,也就是约翰这样的壮汉能拿得住它。他举着枪正对着笼子,和叶知秋有一个夹角,正好能让坐在棚子里的卢克等人看清楚,又不用担心子弹飞得大远,把大老板一勺烩了。这时候听到那个女人叫道:“又到了冠军行使权利的时候了。”然后观众们很有默契的大声接道:“杀死它。”这疯狂劲和某“当代作家”笔下的《药》很有一拼。
如果这只狗是叶知秋的手下,他一定会哼哼着教导它,攻击时身体不要凌空,因为当身体凌空的时候,是没有办法及时改变姿态的。但是这只狗不是他的手下,所以他很心安理得的享受了这个破绽。
叶知秋的身子不高,如果人群围住笼子,说什么也看不到圈里的样子,但是随着这声欢呼声过后,他身后的人群闪开了,而且躲得比较远,结果叶知秋一回头就看到了笼子,还有里面狂爆的大狗。呃,还有笼子对面的约翰。
只是扭了一下身子,大狗就扑空了,但是在它的头部越过叶知秋的肩部的时候,叶知秋的左手就抓住了它的头骨,右手则捏住了它的脊背。
想到了这一点,他就继续向妮可走去,然后听到身后再次爆发中一阵欢呼声。
操纵聚光灯的人忠实的执行了自己的任务,在大狗逃亡的时候,一直把灯光对准着它,于是所有围观的人都看到了惊人的一幕,叶知秋双手一分,丧尸犬就被撒裂了,分成了两半。他左手的一截是大狗的头部,还带着一段脊椎,右手的一截则是大狗的身体。大狗的内脏从撕裂的腹腔滚落在地,狗血如箭般向前后喷出,一直溅到了笼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