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节 军律(第2 / 3页)
用打军棍让士兵知道他们错了,让他们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杨潮道:“本官军中,不设肉刑!”
杨潮一条一条的说完,这些他全都写在了纸上,只是这些人都不识字,因此杨潮一条一条读给他们。
“有问题吗?”
说完之后,杨潮才问道。
“报告大人,我有问题。”
“说。”
“如果违犯,严惩不殆!”
接着杨潮将自己这段时间观察到的,和能够想到的情况全都列了出来,制定出相应的军纪和军法。
军纪规定士兵该做什么,比如服从长官,比如认真训练,军法则是用来惩处违反的人。
“消极训练,责打五棍!”
有些士兵嘴里不说,但是以各种方式消极对抗,态度不积极,往往军官还无法定罪,对这一条杨潮的对策是打五棍。
赵康第一个说道。
“报告大人,标下觉得太轻了,殴打上官应该割耳!”
杨潮读兵书,戚继光大帅碰到这种事情,是会将小兵当众按下跪在军官面前,然后割掉耳朵或者鼻子,比杨潮的打军棍要恐怖多了。
但是杨潮反对肉刑,不想给士兵造成非必要的伤害,士兵身上的伤,只能是战场上,他的敌人留给他的,而不是他的同袍战友给他的。
而且严酷的刑罚未必能够禁止士兵犯错,只有严格的执行才是最重要的,惩罚的目的,是让士兵知道对错,而不是要他们为错误付出严重的代价。
至于是不是消极,是不是不积极,判断上有些主观,为了防止军官借故收拾跟自己不和的士兵,因此量刑较轻,只有五棍。
“顶撞上官,责打十棍!”
士兵如果公开的顶撞军官,显然有损军官的威严,人跟人性格不同,有的人天生嘴拙,若是跟士兵争吵起来,未必吵的过士兵,而且军官跟士兵争吵,严重影响到军队的严肃性,因此要防备,所以哪怕军官说的不对,也不允许当面顶撞。
“殴打上官,责打三十!”
如同今天发生的那样,士兵和队正互相厮打起来,这也太不成样子了,哪里有半分军队的模样,打三十棍也是跟今天的处罚措施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