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林庭训之死(四)(第1 / 3页)
林庭训去世后,留下的遗言让大家都摸不着头脑。
林缚走进草堂前厅,眼神很安静的扫过众人,突然想起一件事似的,问道:“真是疏乎了,怎么没有将请少夫人与孙少爷喊过来一起商议家主的丧事?”
二公子林续宗与其妻关系一向不好,林续宗与妾室常年住在上林溪南岸的望乡楼,其妻与年仅五岁的幼子却住在大宅里。望乡楼给赵能与诸噬主马贼一把火烧掉,其妻、子逃过一劫,给林缚一起带到江宁来。
林缚所说的少夫人与孙少爷便是二公子林续宗留下来的孤儿寡母。
三位族老两人是林庭训的叔伯,一人是林庭训的堂兄弟,他们听到林缚的话都是一愣。
按说二公子留下来的孤儿寡母一是女流之辈,一是五龄幼童,治丧之事这边商议过后告诉他们一声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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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世以“服制”来确定血系亲疏,分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类丧服。
君、父、夫亡,臣、子、妻妾要穿斩衰服丧三年,是为斩衰至亲。
“齐衰亲”指父系亲属、“大功亲”指祖父系亲属、“小功亲”指曾祖父系亲属、“缌麻亲”指高祖父系亲属,母族亲属也列入“缌麻亲”中。
通常所说的本家便是指五服之内的宗族血亲,一旦宗族血亲关系出了五服,像林缚、林梦得、林景中之于林家,便要算是旁系子弟。
这时明里说治丧,实际是决定林族日后的出路。
林缚话里的意思很明白,三位族老与林庭训是“大功亲”,但是林家传到林续熙一辈,他们与林家的关系就要疏远为“小功亲”。
按照服制来说,林家传到林续熙一辈,对林家大事有决策权的除了指定的继承人林续熙外,就只有林庭立(叔伯辈)、林庭立的儿子(堂兄弟)、林续文(兄长)以及林续文与林续宗的儿子等人。
商议林族日后的出路,二公子林续宗留下来的孤儿寡母是有言权的,偏偏现在林家的三位族老都要给踢到一边去,还有林庭训的堂侄子林续宏也要给踢到一边去。
事实上,除了三夫人是正室、六夫人单氏是小公子的生母之外,其他几位夫人除寡居所需由林家供给外,日后对林家大事也是没有决策权的。
虽说林家在东阳府是世勋豪族,但是真正能受惠的只有五服之内的宗族血亲,像林缚、林景中、林梦得的出身皆贫寒,能脱颖而出皆是因为自身才能使然。
当然,五服之内的宗族血亲尊卑亲疏也有区别,小功亲曾祖父一系以及缌麻亲高祖父一系的宗亲血缘关系毕竟要疏远多了。
长期以来林家的主要事务都是由林庭训祖父一系以内的宗亲把持。具体说来,长辈里就是林庭训的亲叔伯,在平辈里就是林庭训的兄弟、堂兄弟,晚辈里就是林训庭的子侄、堂侄。
此次随林缚到江宁避难的众人中,与林庭训关系亲近的有林庭训叔伯辈二人、堂兄弟一人、遗霜五人、幼子一人、幼孙一人、堂侄子一人、女儿三人、女婿二人。
众人聚在草堂商议林庭训的治丧之事,实际上是讨论林族日后的出路。由于服制的关系,草堂议事除了林庭训叔伯二人、堂兄弟一人、五位夫人以及林庭训的堂侄子林续宏之外,林庭训的三个女儿跟两个女婿都给排除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