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决议(第3 / 4页)
同样的,南洋贸易公司的所用硬木也必须由几家专营垄断的北方木料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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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洋洒洒的五六十条,最重要的放在了背后,看似可笑的东西却在前面。
国家此时始终是个各阶层矛盾的组合体,陈健尽可能调节者几方的关系,总算在闭幕之前完成了第一次有党派参与的国人议事大会。
很多隐藏在背后的东西都拿到表面来了,如果没有前几条的限制,北方那些大土地拥有者和大家族也不会同意。
“二十七:此舰队在版图之外之海域、国家,拥有拟定外交、开战之权。所有收益由出资之四方分享。”
“二十八:学宫建立外国语学院,由学宫挑选五十名聪明之才俊,随船出海,公费培养。”
“二十九:学宫挑选农学、算学、自然、化学、军官生、史学等才俊,随船出海,公费培养。”
“三十:所有出海之人,不得放弃华夏国人之身份,不得信仰非祖先之神明。”
“三十一:出于仁慈之考虑,释放‘正义激进者青年会’等一些成员,允许出海,但在有生之年不得返回华夏之故土。”
他们最在乎的是自己的地租,是自己土地种植的那些作物能不能给他们带来收益。
据说已经有人准备趁着很多地方改麦为棉的时机,囤积一笔粮食,或是挖河河堤水淹农田,以大赚一笔。
陈健这边也尽力地对抗着,没法在明面来,只能快速推广玉米土豆地瓜之类的作物。
各种种植手册绕开了学宫农学院,以极低的价格,到处宣传抛售。
类似的,如果陈健不拿出坩埚钢、燧发枪的制作方法,那些控制着兵工作坊的家族也会要求南洋贸易公司必须采购他们的火绳枪。
“三十二:所有进口之书籍需经海关之核查。所有出口之书籍、报刊,不受《出版审查法令》之限制。”
“三十三:陈健转让燧发枪、钢锭之制作专利后,将取消武器禁止出口之限定。”
“三十四:以东海诸岛独裁执政国手拉织布机之案例考虑,修订专利法,出台机械出口之审核法。”
“三十五:一切认定有叛乱思想之国人、参与狂热集会及其同情者,出于国人同祖之考虑,今后将判处流放。其余刑法之罪犯,不在此流放法规之列。”
“三十六:任何宗教,需经学宫科学之讨论,予以确定是否允许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