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彪悍姨母清宫养娃日常 第54节(第2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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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茄最早生长于南美洲的秘鲁和墨西哥,是一种生长在森林里的野生浆果。因为色彩娇艳,当地人把它当作有毒的果子,视为“狐狸的果实”,称之为“狼桃”,只用来观赏,无人敢食,只是把它作为一种观赏植物来对待。

据记载,16世纪,英国有位名叫俄罗达拉的公爵在南美洲旅游,很喜欢番茄这种观赏植物,于是如获至宝一般将之带回英国,作为爱情的礼物献给了情人伊丽莎白女王以表达爱意,从此,“爱情果”、“情人果”之名就广为流传了。但人们都把番茄种在庄园里,并作为象征爱情的礼品赠送给爱人。

过了一代又一代,仍没有人敢吃番茄。到了17世纪,有一位法国画家曾多次描绘番茄,面对番茄这样美丽可爱而“有毒”的浆果,实在抵挡不住它的诱惑,于是产生了亲口尝一尝它是什么味道的念头。他冒着生命危险吃了一个,觉得甜甜的、酸酸的、酸中又有甜。然而,躺到床上等死的他居然没事,于是“番茄无毒可以吃”的消息迅速传遍了世界。

从那以后,上亿人均安心享受了这位“敢为天下先”的勇士冒死而带来的口福。到了18世纪,意大利厨师用番茄做成佳肴,色艳、味美,客人赞不绝口。番茄终于登上了餐桌。从此,番茄博得众人之爱,被誉为红色果、金苹果、红宝石、爱情果。

花语:敢于尝试,虽然平凡弱小,但却富有勇气,只要有理想和耐心,小小的力量也可变成大大的光热。

“这最左边的两盆花卉是番柿,开花后会结出来硬硬的拳头大小的青果子,待成熟后会变成红彤彤的圆果子,看起来极为喜庆好看。”

晴嫣低头细细打量了一下这舒展开的绿色羽状的小叶子,咋看咋像上辈子已经变异能长到两人高的番茄树啊。

她眨了眨眼,听着这小太监的描述也像极了番茄果。

“那其余这些呢?”晴嫣指着另外的几盆,继续问道。

“回小主的话,中间的两盆是会朝着太阳开花的向阳花,这种花的花冠很大,花瓣是菱形的淡黄色,而且里面还会结许多籽儿。这些籽儿的外壳呈黑色,内里是白色。”

【注释2】

向日葵约在明朝中期传入中国,除了东南沿海一路外,还有可能自西南边疆传入。

“向日”之名,见于文震亨《长物志》(约1635年左右)。成书于康熙27年(1688)《花镜》载:“向日葵……只堪备员,无大意味,但取其随日之异耳”,其实向日葵不止在清代前期,有清一代也主要作为观赏用植物,清代各地方志也都将向日葵列于“物产·花类(属)”中也能说明这一点。1820年谢方在《花木小志》中言向日葵处处有之,既可观赏,又可食用。[2]

道光25年(1845)(贵州)《黎平府志》首次将向日葵同时列于“果之属”与“花之属”中。清末《抚郡农产考略》在“葵”篇中记载了向日葵,“墙边田畔,随地可种,生长极易”,说明直到晚清向日葵都没有形成规模栽培,没有出现在大田,只是作为副产品零星种植,其中“瓜子炒熟味甘香,每斤值三四十钱,子可榨油”,是葵花子可榨油的首次记载,可见向日葵榨油同样较晚。最早记载葵瓜子售卖的是《植物名实图考》:“(向日葵)其子可炒食,微香,多食头晕,滇、黔与南瓜子、西瓜子同售于市。”晚清葵花子开始作为西瓜子的替代品,逐渐在零食瓜子中有了一席之地。民国19年(1930)(黑龙江)《呼兰县志》载:“葵花,子可食,有论亩种之者”,这是向日葵大面积记载的最早记录。自此以后,向日葵在充当果品、榨油等方面异军突起。[2]

晴嫣默了,这不就是追剧唠嗑必备的瓜子它妈——向日葵嘛!

怪不得如今的瓜子只有西瓜子和南瓜子呢,感情这向日葵还是观赏植物呢!

晴嫣有种预感最后两盆肯定也是吃的,正想询问呢,就听到身后突然传来一个中年女人温柔的声音。

作者有话说:

【注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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