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六章 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第2 / 3页)
当时,文天祥感叹道:“啊,那岂不是说,讼师的作用极大了?”
那个讼师骄傲地说:“我自从精学了联邦帝国的法律之后,代理的案件有五百余起,其中败诉者不过七八起------偌大个八道河城里,几千个讼师中,我若排第二,没有敢排第一的”
文天祥真心明白了,为什么聘用他时花费这样大------但是他又说:“那寻常公民雇佣不起讼师又会如何?”
那个讼师说到这里叹了口气:
“我的讼师楼,一共有三十余名成员,每年都有免费为公民打一百多起官司的义务------连我每年都要分到两三起呢。”
文天祥不解地问高价聘请的讼师道:“公民审判团判案了,那法官有何用啊?”
那讼师意味深长地说道:
“用处极大在收到诉状后,决定是否驳回起诉;监督双方进行取证和证据开示在民事诉讼中,当取证结束后,依其中一方的申请,决定是否不经开庭直接做出即决判决;在法庭诉讼中,监督控辩双方进行辩诉就存在争议的法律适用问题,主导双方进行法庭辩论并做出决定
若是刑事案件,他会给被审判团认定有罪之人量刑”
文天祥脑袋有些发晕,说:
文天祥不由得不陷入了沉思。
事实上,大宋政府的一切政务活动,都是在大宋官家的名义下进行的。
只有大宋的官家才掌握最高司法权,有时不但亲自审决重大案件和发动诏狱,并且对全国的司法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
大宋官家的司法监督作用,不同于中央和地方监察机关的法制监察。
“连我都不能记住那么多的法律条例,那些随便挑选出来的公民,他们就能懂法律?------连字都不认识的人,如何能断案?”
那讼师呵呵笑了笑,说:
“世间之事,没有能大过一个‘理’字
仅依靠一些常识也便能区分正确和错误------无需具有什么才华。
挑选审判团的成员之时,只要有三年以上公民身份的男性公民,只要智力正常,皆可入选------由此,他们只需要在双方讼师的引导之下,明白了事实的真相即可------一些专有的法律术语,由当庭的法官负责向审判团解释,直到他们弄懂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