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资金安全(第2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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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知道这条法律以后,李牧才知道他那个时候,傻不愣登的就拿着黄金去卖,还让人家将钱打在一个账户上。
是多么的天真。
如果以后李牧还是像以前那样,拿着田黄石交易完之后,直接让对方将资金,打入他名下的账户。
国内面对李牧这突然多出一笔巨额财产。
保不齐这条罪名,就会在什么时候,出现在他的脑袋上了。
李牧来到这里的目的,当然是和那些在这里,注册办公地点的公司,目的是相同的。
只不过,那些公司主要目的,是为了合法的避税。
李牧主要的目的则是,合法的漂白他旗下的财产,不过在这种情况之下,也希望可以做到。
利润最大化。
为什么李牧,会费了这么大的周章,前来开曼群岛注册公司呢。
所以为了避免没有必要的麻烦,李牧打算在开曼群岛,使用其他的身份注册两家公司。
在埃塞俄比亚的时候,李牧曾经花钱,在当地政府注册了一个有效的身份证明。
只不过照片是虚拟的罢了,不是用的李牧本人。
除此之外,李牧还在另外一个非洲国家,花钱注册了另外一个身份。
那完全是因为,国内有一个该死的“巨额财产来路不明罪”
这是一个很讨厌的罪名。
李牧在网上查过这个罪名。
虽然这个罪名的主体,不是为他这样的普通百姓准备的。
不过在国内还是有着不小的风险存在,尤其是国内的法律众多,更何况法律还是非常灵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