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脱靶(第2 / 3页)
众人大口喝酒,大口吃水果,吃面包,矮人族不会放牧,更不喜欢蓄养鸡、鸭、猪等牲畜。所以生活中比较缺少肉品,在这里想要大口吃肉,是绝对做不到的,吃水果还可以。
洞中歌声浓,洞中舞姿爽!
矮人除了个头比较矮之外,其他方面都和人类相同,审美上,一直觉得高大的人类是帅哥、美女,在见到萧皓辰和沈熙姚后,更是惊叫、赞叹,纷纷投来了憧憬的目光,不断有人邀请两人跳舞,萧皓辰脸皮厚,有时候还会回绝,至于熙姚,则从来不懂拒绝,只要有人真心邀请,便会与之共舞——恰恰舞!
大概是在这样与世隔绝的环境下,生活得时间长了,矮人族既热情又和善,在认定了你是朋友后,便不会再有一点戒心,有什么说什么,真是开心极了。
第二天,练弓房,
首先,风隼的飞行完全不需要柴油,换句话说,它的飞行没有时间的限制,不需要定期返航补给。
其次,整个风隼,除了负责动力、转向的齿轮之外,其他部分都是纯实木的,制作成本比飞机小的多。
最后,风隼上面,安装的都是矮人族最擅长制造的弩机,打击距离比飞机要远。
听爱德华三百五十七世说,弩车在人类的手里只能射一万三千步,在矮人族的手里可射三万步,后又经林冢一番改造,射程提高到现在的五万步,这已经是极限。而风隼的设计图纸则完全来自于林冢,那个人在观看了矮人族齿轮方面的技术后,展开大胆的想象,通过很多次坚定不移的尝试,终于制造出了这种造假低廉,不需要石油供给,又能够在空中飞行的大鸟。
之后,萧皓辰又在爱德华三百五十七世的盛情邀请下,参加了矮人族特有的庆典,这个庆典很像是人类族群里的篝火晚会。如沉香所说,金字塔内确实也有夜晚,而且是没有一点光亮的,所以,矮人族会在晚上聚集在一起,用火焰照明,喝烈酒,唱情歌,跳山舞。惬意极了。
萧皓辰手握弓弩,向爱德华讨教箭术。从被虫族屠村,到进入学院,再到参军入伍,直至接过元帅之职,他的步子迈的太快,以至于留下了许多的死角。比如,射箭!
在这个崇尚武力的国度,不会射箭就像不会喝酒一样,听起来有些滑稽。可惜,萧皓辰就是不会。他的力气足够,双臂够稳,也练过几天箭,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瞄不准靶心,更别说爱德华那般连珠射的本事了。
萧皓辰想既然来到了这里,干脆向爱德华请教一下箭术,以寻求突破。
在喝了一口爱德华递过来的烈酒之后,萧皓辰大骂了一声“混蛋”,原来,万华酒社最出名的“清果酒”,都是剽窃了矮人族的创意得来的。
奸商啊,实在是奸商!
表面上,是林冢提高了三倍的价格从矮人族手里收购武器,实际上,则利用从矮人族那里学到的酿酒技术,建立万华酒社,大赚一笔。
真是奸商!
萧皓辰并没有将实情说出来,因为,他觉得爱德华三百五十七世在听到这则消息后,是不会开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