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节:攻城序幕(第1 / 3页)
想到这里,我不禁说道:“你们放我进来,就是为了对付他们吗?”
“没错。”谢必安说道:“我们希望你们在救她时,也能帮我们一把,请——”
丰都之内非常宽广,但是这里无旅店,无饭店,更无其他什么便民的商店,比如超市什么的
命中也没有几个儿子,再加上登基之后,大开杀戮,许多与她政见不同的名士因此丧命,包括骆宾王等,如此罪孽,本该投胎转世至畜生道赎罪,但是她却机缘巧合得到李淳风的珠子而保留魂魄,所以李淳风前世所欠之债,今世要偿还,便是抓到武则天。”
“不过,武则天身边有一个女子,叫做李红衣。”我说:“这是李淳风的妹妹,颇感棘手,如果我们打得太狠也不是,打的太轻也不是。”
“此女在献宝路上身亡,便是因为李家动了幽冥灵珠的原因,命该有劫,只是李家人多多少少有些仙气,所以她的魂魄一直在外游荡千年,而李淳风已转十多世,他们早已不再是兄妹,也无须再顾及兄妹之情,因此你们更不必看李淳风的面子。”
谢必安说到这里,我暗想,这纯粹是馊主意,你又不是李淳风,你怎么知道李淳风的心中怎么想呢?
不过倒也应了一点,那就是至省大师所说的命中注定,李淳风前世护主,今世还债。
谢七爷说到此,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王魁,为什么玄僵,为什么青鸟,为什么二皮脸都一直想要这个东西。
如果在不识货的手里,比如我,只会认为它是一个文物,因此很值钱,就算是叶子暄在内,他也想到不这颗珠子竟然有这样的功能。
现在看来,它的价值并不再于钱,而再于其作用,如果真的算钱,估计比尔盖茨也无法将它买下来,毕竟这个要比价值连城,更值钱。
因此叶子暄也微微愣了一下:“七爷,你说的当真?”
谢必安点了点说:“此事绝不骗你们。”
我不禁暗自嘘唏,幸亏进丰没倒,幸亏我没有从进丰手中拿过珠子,否则引起丰都之乱,那我岂不是太罪过了?
哎,也怪我傻,那二皮脸既然在阳间是无耻之徒,一幅不要脸的样子,我怎么可以相信它?当初它杀黄铜,杀炒鸡时,就应该搞定它。
不过那时,我与叶子暄也确实束手无策。
但是现在想杀它,也不是一件易事,必竟这世上不要脸的人太多,因此受削脸之刑的人也太多,它随处可见,就像小强一样,踩死一只小强,还有千千万万只小强,无法赶尽杀绝,就比如我们来时,坐电梯遇到的那几个人,估计死后,也是二皮脸的后备军。
宁可得罪君子,不可得罪小人,或许就是这个道理。
叶子暄想了想问:“既然这颗珠子如此重要,为何会遗落到阳间?”
谢必安说:“本来这颗珠子是地府之宝,无奈千年前被李淳风挖去。”
我不禁说道:“这就像挖红薯一样吗?这也太简单了。”
谢必安并没有具体说为什么,只是说:“时也,运也。”
接着他又说道:“魂魄所归之处,基本上就是地府所属,不论古往今来,都是这样。千年之前,武媚娘乃七杀星下凡。七杀星带帝王之气,但却是孤命,因此她还出家当过一段尼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