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〇、黄忠惠做实诈骗大案(第2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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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市民银行湖贝支行。地址:深圳罗湖湖贝路。
负责人:王显耀,行长。
委托代理人:郝文婷,市民银行湖贝支行法律顾问。
被告:深圳宝安皇龙国际大酒店。地址:深圳龙华人民路。
法定代表人:黄忠惠,总经理。
在与罗加日通上电话的一个星期后,夏天终于与黄忠惠通上了电话。黄忠惠接通了电话没多久,断了线,夏天等待了十多分钟,黄忠惠主动打了过来。
在电话里,黄忠惠谈到了对于国有银行深圳分行发的通知,还是有点顾虑的。
夏天问道:“黄总,在卖这个副楼的问题上,我算是被你骗了,但是你也骗了总行的人,我看有点过分了。哎,你那做房产证给国有银行的事又是怎么回事?”
黄忠惠在电话中吱唔其词,对夏天说:“这方面我没有经验,是别人教我的。”
夏天挖苦他说:“在这方面到了有经验的时候,还不是进到局子里去了?”
委托代理人:罗加日,深圳大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述原告诉被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
放下电话后,夏天拿出银行跟皇龙酒店贷款的调解书,在推敲起来:
广d省深圳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1996)深中法经初字第14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