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我蠢(第2 / 3页)
朗诵完这首诗,顾启秀大叫:“好!好诗!这首诗不讲究韵律,但是却是非常讲究意境,卧梅是指盛产于北方的一种梅花,枝干横长,似卧倒;主人正在房里卧着,心中描绘自己悲伤的心情……”
顾启秀自顾自的了一大通自己的见解,然后又道:“好诗!好意境!”
着曾绍清和白凌在那里窃窃私语,顾启秀心里面非常不爽。
他非常喜欢白凌,自从高二分班,他和白凌在一个班级之后,他就像是着魔了一般的喜欢了白凌。不过,顾启秀是一个自认为很有修养内涵的男生,不会像一般男生那样像牛皮糖那样缠着女生,他要用自己的才华打动征服白凌,他对自己有信心,因为白凌也是一个好学的女生,这样的女生只会对有才华的男生动心。
而正如他所想,白凌到这个班之后,对任何男生的示好都是不理不睬。
顾启秀心里宽慰许多。现在的男孩子都把柏拉图给扭曲了,挑红颜宛如吃东西,被人咬过的绝不能要。顾启秀很荣幸地想去咬第一口。
但是,现在他居然见白凌和曾绍清如此亲密,顾启秀心中有些生气。
岸似透绿,
岸似透黛绿。
&》。
曾绍清之所以记得这首诗的名字,不是因为他博览群书,知识渊博,而是因为一个笑话。
曾绍清闻声望去,却是一个长相很秀气的男生在那里读诗。
他的人生观没多大变化,爱情观却面目全非,觉得红颜还是要的好。
曾绍清要和他抢白凌,顾启秀心中的怒火终于压抑不住,熊熊地烧,旺得能让伊拉克和伊朗的油田自卑死。
但是,他是一个有修养的男生,自然不能不能像一般男生那样,采取暴力措施。
他想起了用自己的才华吸引白凌的注意力,打断她和曾绍清的交谈。
于是,他拿起桌的一本《陆游全集》,念出了先前的那一首诗。
“他叫顾启秀,学习非常厉害的,是我们班的第二名,期期末比我少三分。”白凌声在曾凌风耳边道。
曾绍清就再次有些诧异的了这个叫顾启秀的男生一眼。
“是不是他也喜欢你啊,白凌?”曾绍清附在白凌耳朵边声问道。
白凌的俏脸就有些红了。
“可能吧,不过她没有像柳明鑫那样给我写情书sao扰我。”白凌不好意思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