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创业,大罗仙宴,元始天尊的条件(第3 / 12页)
王者,岂可一直白龙鱼服?
悟空手托着下巴,有点无奈,道:
「寻常甲胄,不如我的毛发坚固,等闲兵器,还没有我的拳头威力大,徒之奈何?」
这是花果山崛起的峥嵘岁月,悟空带领群猴,南征百战,踏平万妖,横扫群魔,威震神洲东部。
七十二洞妖王,最后全部臣服,都来参拜猴王为尊,每年献贡,四时点卯。有随班躁备的,也有随节征粮的,齐齐整整,把一座花果山造得似铁桶金城,各路妖王又有进金鼓,进彩旗,进盔甲的,纷纷攘攘,日逐家习舞兴师。
如此声势,都吓到傲来国国王了,派使者前来进贡。
「我是妖王,不是人王,傲来国无需向花果山进贡,井水不犯河水。」
悟空拒绝了进贡,让使者回去复命,表示互不干涉。
这次,他又理解了师父。
怪不得师父喜欢偷坟掘墓,白嫖的感觉,太爽了。
回到花果山,他以仙火重锻这些兵器,铭刻上仙道符文,上古妖纹,给群猴装备上,然后每日操练。
第十年,军队初成,悟空披挂,率领大军,杀向附近一洞妖王。
大战一日,妖魔们被杀的丢盔弃甲,跑的跑,降的降,领头的妖王也被悟空一拳轰爆了脑袋,血洒大地。
人族是天地主角,洪荒第一大族,他还是知道的。
他师父渡劫天尊也是人族。
惹不起,人族国度的进贡太烫手,不如不要,偷兵器那次不算,那是某个无耻宵小干的,与美猴王无关。
「大王,您似乎还缺少一套行头,一件趁手的兵器。」
这一天,水帘洞的庆功晚宴上,有只老猴子见大王还穿着那件洗得发白的道袍,手无寸铁,眉头一皱。
这一战,彻底打破了花果山福地一带的平静。
一众妖王开始互相攻伐,兼并,杀红了眼,大战小战不断。
悟空打着磨砺群猴的主意,出手次数虽不少,却没有直接横扫千军,只是专门点杀那些棘手的大妖凶魔。
就算如此,他精湛的武艺,强大的神通也震惊了各路妖王。
五十年的时间一晃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