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我的麦克风》(第1 / 4页)
乐队的人已经等的不耐烦了。
鼓手道:“小子,你抓紧点行不行?”
贝斯手:“废那么多事,最终不还是一样?给你五分钟,唱完一首歌回去得了!”
牌子下面刻着是英文的斯坦乐,想来应该是这个厂家生产的。
这个牌子前世并没有,似乎是这个世界的产物,他也不知道牌子算大还是不大,不过一抹那木料的手感......
“AAAA级的Sitka Spruce纯木的啊。”苏皓心里暗道。
这是一把专业级吉他,木料、指板、琴弦都相当的不错,是专业级中的精品,仅次于最顶级的大师级的吉他。
这么一把吉他,市面上至少需要三万块!
“这小子......居然真的要唱?”
众人全都愣在那里,不管是满不在意的马老板,还是黄毛吉他手、黄源,他们都呆呆的看着苏皓,一时间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歌唱能力的差距,普通人可能说不出来在那里,但是也能明白谁更好一点啊。
黄毛说的,让苏皓自己乖乖离开并不是乱说,实际上在酒吧斗歌的时候,当两者相差过大的时候,不少驻场歌手都不愿登台,免得丢脸。
可是苏皓......
如果是欧美的老品牌出品,价格更高......
“你能不能快一点?唱一首歌这么麻烦!”黄毛不忿的道,刚才一时冲动把自己的吉他给了苏皓,现在他有点后悔。
如果这小子把自己的吉他弄坏怎么办?
不过苏皓却没有搭理他,反而一点一点的扣弦,熟悉这支吉他的声音。
同时心里还在想:“一曲应该没什么关系,不会被觉得古怪,不过还是弄一首符合自己的情况的歌曲比较好,青春一点的,活泼一点的......”
一时间,黄毛甚至想指着苏皓问一句——你到底知不知道你和源哥的差距有多大啊?
“吉他借我。”苏皓再一次道。
“好!你既然想唱,那我就成全你!”黄毛咬牙说着,把自己的吉他塞了过去。
“小子,别到时候你唱不好,还怪乐器不好!”
苏皓接了过来,仔细端详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