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坑姐的协议(第2 / 3页)
推荐小说:
于是,凌烟跟不跟“凌烟阁”或顾珺竹签合同,实际是能不能为南之秀供货的首要条件。
这就意味着凌烟拒绝了顾珺竹也就断了南之秀的财路。
南之秀说到天边也不会同意。
南之秀又是什么样的人,洒脱地一笑,回敬了顾珺竹四条。
第一,由于货物不走玲珑阁账面,为了保证货物的及时合法,必须有凌烟亲自验货和顾珺竹亲笔确认的签字画押,否则概不承认。顾珺竹笑的很爽,狐狸不止他一只。
顾珺竹扭头看看凌烟,凌烟马上笑着说:“亲兄弟明算账,很好啊!”
她哪里知道,这份约定最后会把她牢牢套进去。
“玲珑阁”大门上,挂着一块木牌:“今日休息”。
休息不错,但休息的只是大门。
门内,气氛热火朝天。
第二,对顾珺竹的支付事先给付五分之一的订金,其余事后三天内全部结清,如果爽约,双倍返还。合理,顾珺竹点头了。
第三,支付的其他方式由南、顾两人商量同意,他原则同意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尽量满足对方的要求。顾珺竹闭了一下眼睛代表了认可。
放了一大盆子冰块的内室,凌烟坐在桌子的一边,顾珺竹和南之秀坐在她的旁边,俨然是一个以她为中心的一个谈判席。
凌烟本以为这只是个形式,自己人微言轻,一边看看热闹就行了,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她越来越惶恐,越来越害怕,脸上的汗滴滴答答地流个不停。
顾珺竹提议,第一,南之秀所有的货物供应当前不走“玲珑阁”账面,至于从哪里出,谁也不要问,他以项上人头担保,只要合理合法,他全权负责。南之秀无异义。
第二,南之秀的账款在特定时期,尽可能以顾珺竹要求的其他形式支付。南之秀颔首一笑,意味深长。
第三,前两款的前提是凌烟要跟他签订一年的正式雇佣合同,并且把全年薪水以及奖励、提成的十分之九作为押金,存放在“玲珑阁”,以确保不擅自离开、不背叛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