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十九章流浪的少年(第2 / 3页)
和鲁虾蟆学艺的十二年中,我很少能见到外人,陪伴我最多的,是一只短波收音机,邂逅美貌少女这种事,对我来说,无异痴人说梦,所以那一笑算是瓷瓷实实种在心底了。
鲁虾蟆辞世以后,我从来没想过,将来要去赶虫,我当时认为,鲁虾蟆教我一十二年,无非是想让我日后找到雪玲珑,破了虫斑,过上正常人的生活,我从没想把赶虫作为毕生的事业。
有那么几个月,我天天幻想着虫斑从身上消失,我洗个澡回村里去,哪怕是错过了读书的年龄,随便找个厂子去上班,至少身边还有同龄的女子,一起说说笑笑,打情骂俏,发展段轰轰烈烈的恋情,然后结婚生子,美美满满的了此一生,岂不快哉。
所以鲁虾蟆死后一年有余,我从没像以前一样,每天不厌其烦的默讼虫书,而是春天去挖野菜,夏天抓青蛙,秋天下地笼逮蟹,冬天套兔子,日子逍遥自在。更重要的的一项活动就是跑到北郊垃圾场,找个小土包一依,咬着草棍等沈梦霞,能看一眼我就能高兴好几个星期。
工夫不负有心人,有个周末,沈梦霞独自一人出来扔西瓜皮,我鼓起了勇气,跑上前去,手里拿着鲛绡大氅,往前一递,满脸通红,怯生生的对她说,我…我送你件东西,你穿…穿着绝…绝对好看…
如今天下楼宇林立,放眼都市,黄昏一抹,灯火万家,家家长短红尘事,都包在那些混凝土盒子里,不为外人所知,然而生活垃圾却能把家家户户的根底展露无遗。垃圾的信息量有多大,想必外行不能想象。
柳树沟北的北郊垃圾场,方圆五里多地,从关外来了三十多口人,拖男带女,占住了场子,瓢霸子姓沈,叫沈老三,早年在关外吃街面儿,在当地也是个字号,后来因为争当地下水道改造工程,被新起的人物剁了三根手指头,输了脸面跌了份,又加上白道上有人也想办他,自知混不下去了,远走外省,纠合了些落迫老乡,占住那片垃圾场,捡破烂讨生活。
捡破烂的铁钩子叫熬穷钩,沈老三久历江湖,拿着熬穷钩随便钩开一袋垃圾,上眼一看,就知道扔垃圾的这户人家是几口人,孩子多大,有几个孩子,是不是单亲家庭,是否有老人同住,家里边能趁多少钱,是做生意的还是上班的,上班是体制内还是体制外,开的是什么档次的车,房子多大面积等等。只要垃圾够多,连家里男人养没养小三他都能看出来。
他平时也进城盘旋于各大工厂,收工业垃圾,几年工夫下来,换车买房,大有重镇旗鼓的架势,捡破烂虽然有些上不了台面,却是无本经营,并不少赚钱,后来摇身一变,成了什么再生资源公司,政策上好像还有扶持。
鲁虾蟆在世之时,阅尽人间事故,心内成灰,以耄耋之年,不肯粘惹是非,在沈老三站住脚后,便告诫我,以后不要再去北郊垃圾场。
那鲛绡本是不世出的宝衣,一抹天蓝色,我当时觉得穿在沈梦霞身上,才算是物得其主。我还有后半句话没说,我想到她爸垃圾场里做个小工。一来是想往正常社会里凑凑,我不能要工钱,管饭就行,虽然不能进屋,但好歹也是份工作,二来还能找机会接近沈梦霞。
但他辞世之后,我并没有遵其嘱咐。因为我也二十多岁了,心中也冒出些风月心事,在北郊垃圾场,有吸引我的一个人,她叫沈梦霞。是沈老三的独女。沈老三己在天命之年,虽然行业为人所讥,但多年经营,也算半拉富豪,这几年在垃圾场边圈地建房,开公司立字号,养起许多工人,自己并不下手捡垃圾了,做起了垃圾老板,老婆孩子则在城里安家居住。
那沈梦霞随母在城中读书,平时并不到臭气熏天的垃圾场来,但在周末,偶尔会随母亲来看望父亲。
沈梦霞生的面似银盘,肤如凝脂,风姿绰约,亭亭玉立。第一次见到她时,是个秋天,我和鲁虾蟆去采红蒿种子,当时我二十岁,己长的高高瘦瘦的,路经垃圾场时,偶然相遇,她竟冲我笑了下。
当时我穿着一件破烂的红色上衣,胸前油了一块,胳膊上破了一个大洞,下身一条肥的可以装下两个我的破裤子,裤子拉链坏掉了,隐约露着里面红色内裤,裤腿脚撕花了,扎一条麻绳作腰带,打着赤脚,身上黄泥点点,头发如破油蒌一般,向天刺楞着,和鸟山明笔下悟空一样。加之长期宿于野外,满脸风霜红,老远一看,即便在叫花子当中,也是那不讲究的。
然而,这副打扮,竟然会有人冲我笑一下,而且是个美女,那婉尔一笑,在我心间,如钱塘大潮,汹涌澎湃,大有一路涨到昆仑山颠的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