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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3章 一审(20)(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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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他不再象刚刚看见照片时那样坚定信心了,他决定在提交证据前先找公安系统物证鉴定部门鉴定一下照片的真伪,老东西跟徐虹合拍的那张淫照可是他手中最有力的证据,不容有任何闪失。

以前他对陈律师范丽等人隐瞒,不希望别人看到这些照片,是羞于让外人看到他妻子的淫贱丑态,既然官司打到这个份上了,他就没有任何理由再替这个无耻女人“遮羞”了。

徐虹很快又转移话题说:“今天,我不会再跟你辩论日记的真实与否,我会另案起诉你。我现在只是就你把日记发到网上这一行为揭穿你的阴谋。

对方律师在辩护词中说,当被告人发现他的妻子与郑卫华有通奸关系时,不仅宽恕了他的妻子,还仍然深爱他的妻子,希望能跟他的妻子维持夫妻感情。

真是可笑至极,被告人把跟他妻子有关的色情日记发到网上,让天下的网民咒骂他的妻子,让他的妻子身败名裂,一生一世都遭受无数的嘲笑和谩骂,这种行为是宽恕他妻子深爱他妻子的表现吗?”

徐虹拿出一个厚实的黑色会议记录本,当庭展示一下:“我这里搜集到了郑卫华工作期间的一个记录本,里面有他写的工作日志,他参加会议或者出差期间,习惯记下简单的工作情况,某日某会某人某事等。

郑卫华只是小学文化,参加工作后通过函授考了个大专文凭,他写文章都成问题,他的工作报告和总结等都是办公室里的人替他执笔。

原银监局员工赵莺可以作证,她从没有见过郑卫华独自写过一篇完整的文字材料,并且,郑卫华使用电脑只会简单的拼音输入法,打字非常慢又容易写错别字。赵莺书面作证她曾经替郑卫华撰写过报告等文章,又替郑卫华把他的工作日志输入到笔记本电脑里。

我拿郑卫华的原始工作日志底稿与网上色情日记对比,除了时间、地点和人物大致相同外,里面发生的事情几乎完全不同,书写的底稿与网上文章在文采修饰方面更有天大差距,根本不是同一个人所为。

一个连正常文章也写不成,一个连拼音输入法也不熟练的人,他有能力在电脑上写出犹如长篇小说的文采斐然的色情日记吗?”

常雨泽:“我承认,我把日记发到网上只是一时气愤,事后我就后悔了,包括现在,要是能反悔,我肯定会撤下来。”

徐虹:“你的辩解非常好笑,你银监局开枪是一时气愤,枪杀张锋是一时气愤,把色情日记发到网上也是一时气愤。可是,你就没有想想,你的任何一次气愤之举都是人命关天的事情。

情色日记发到网上虽然暂时没有看到人命危害,但是你的行为严重侵犯几个女人的名誉权,直接摧毁了她们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伤害了她们的家庭,伤害了她们的所有亲人,这种伤害并不比剥夺他人生命更温和!

徐虹没有把记录本提交给检方作为新的证据,也没有转给辩方查看,可能她真是准备另案起诉常雨泽时再作为物证提交。只是,她的这段话颇有说服力,法庭上众人不由得再认真思考。虽然其中某些人以前也曾经考虑过这个问题,但是在法庭上更容易让人冷静深入思考。

象郑卫华这种军转干部,靠左右逢源才晋升到单位一把手的位置,写字能力基本上都退化了,平时在单位开会要么是“脱口秀”,要么是照本宣科传达领导精神,遇到写文章上的任务都有下面的文秘或行政人员处理。

再看网上日记的内容:内容详实,人物众多,性格鲜明,描写露骨,文采斐然,非专业色情作家不能胜任。就凭郑卫华这种花钱买来个大专文凭实为小学生的能写出网上这些情文并茂的日记体小说吗?

徐虹的这席话让众人心生疑惑,开始怀疑网上日记的真伪,只是,常雨泽刚才所说的证据更让人难以作出判断,他说他从郑卫华电脑里找到了郑与徐合拍的色情照片,如果他这个证据是真实的,那么徐虹与郑卫华就难以逃脱不道德的关系。

但是,常雨泽能当庭提交这个证据吗?常雨泽心头刚刚受到震动,徐虹污蔑他“伪造”色情日记和色情照片,他知道她实际上是在诬陷他,日记和照片都是他亲手从郑卫华电脑里下载的,根本不是他“伪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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