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红尘劫(三)(第2 / 4页)
不应该呀。
我摸了摸下巴,啧啧,没想到是个武力值彪悍到巅峰的少女土匪英豪。
我走到她身后不许她回头,用瓷勺子狠狠刮了一下碗底,然后复又提笔问道:“可听到什么响动?”
我先就近取材,将她手腕处被蛇咬伤处的蛇毒给敷了草药,又顺手将她的虎口和手臂处伤口给上了止血消炎的药,待要解开她的衣襟进一步给她检查伤口,却发现她的衣襟造型颇有些奇异,与我平日所穿和族里医姑们所穿的衣襟开法全然不同,我笨手笨脚弄了半日方才将她的外裳给除了下来,这才发现,里面内裳竟然毫无破损划伤,显然那些刀剑之伤竟无伤她身上分毫,仅手臂处两处伤痕,不晓得是不是箭划过擦伤的。我估摸着她浑身的血迹不是她自己的,显是她对手受伤溅到她身上的。
但见她捏了捏眉头,写道:“没有。”
只是,我甚奇怪,想来我虽不善诊脉看病,这对症下药还是十分在行的,按常理,有我出马,不出三日她便该痊愈,这都十日了,她怎么还是一副我见犹怜的聋哑模样,不见丝毫好转。我有些着急,开始怀疑自己的制药技术,甚至开始怀疑人生。她却是越来越舒畅的样子,全无半分急于恢复的样子。
这怨不得我,所谓术业有专攻,我们圣医一族只管炼药,于望闻问切这些与病人直接接触的事确实不精通,这种肤浅的工作有太医院那帮老头子做便可以。
“鸦鸦姑娘。”这日我采药回来,进门便唤她,她背对着我,肩膀几不可察地微微一颤,却未回过头来,她听不见自然不会回头。是了,跟她在一起我却觉着前所未有的自由,因为她听不见,我便可随心所欲地自言自语畅所欲言,不用像在族里那般不但面上要端着一族之长的模样,言语还得老气横秋思量再三才能开口,这姑娘是个再好不过的“倾听者”,我经常满面奥妙圣洁地与她絮絮说着发自肺腑的抱怨和大实话,她却以为我在和她讲述她的病情医理,“听”得甚是安静乖巧的玄妙。
不应该呀,再体力不支这会儿也该转醒了。我疑惑地给她把了把脉,摸了她手腕半天,我才突然想起一件事:我不会把脉。
思及此,我觉得多和她处几日也不错,我心情甚好地放下药篓子,“鸦鸦姑娘,我今天挖到一只野山鼠和一只一尺长的蜈蚣,等等晒干了,过几天给你入药,药效指定错不了,不过,我是不会跟你说让你吃老鼠蜈蚣的,哈哈。”
不过,土匪也是人,幸得她碰见我这医中圣手,不然今日必定是她上阎王那儿报道的好日子。
哎,看来要换个新药方了。她却似乎并不大关心,反而还颇有兴致一些题外话,但见她写道:“医者为何终日佩戴面纱?”
乖乖,这架势……难道是个亡命的女土匪?
我一愣,继而云淡风轻写下:“医仙一族,虽驻颜有方,面容千年如一,然,一揭面纱示于凡人,面容便会迅速凋零。”嘴里却道:“我这么漂亮,拿开面纱让你看见岂不是要自惭形秽郁卒而死?做医者的不但要医人的身,心情更是要照顾到。我这是照顾你的心情。当然,你长得也还凑合,在你们土匪寨子里应该算是匪中一枝花吧?”
但见那无知无觉的少女被我拨弄得软软翻过身来,入目的,竟是一身血迹,衣裳亦划破不少处,衣摆更有轻微烧焦痕迹,头发散乱,面目不辨。我一惊,这显然是打斗伤痕,瞧她这年纪不大的身量,不想,于昏迷中尚且手握利剑不松开,虎口都已开裂,那剑柄乌黑,剑尖犹带血渍,闪烁着嗜血的寒芒。
既然她无碍,我便将她一把丢在一边拍了拍手上污渍草屑起身继续去采药了。却没想我半天后采了一篓子药回来,那女土匪还昏迷在原地。
我一面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示意她我回来了,但见她转过身来,又是乌鸦一般的黑面孔,过了好久才和缓过来。我已经习以为常,自不管她好端端的又怎么了,想来说不定是这女土匪练的什么武功也未可知。我径自坐了下来,拿笔蘸了墨写道:“今日觉得如何?”
不过,比我还是差一点点的,呵呵,因为比起土匪,我肯定更有内涵有文化。
“同昨日一般。”她提笔回我。
估摸着这会儿昏迷,一是体力耗尽虚脱而致,二是那蛇雪上加霜来了一口,身体应是无大碍,不过,任她是个女土匪,想来也怕脸上受伤毁容,我遂体贴用贴身葫芦里的溪水将她脸勉强抹了一把,左右瞧了瞧,倒没什么太重的伤痕,只是这长相和我想象相去颇远,我本以为应是个粗·黑蛮横的样貌,不想,竟是张妖娆到近乎奢华的面孔,书上怎么说来着?哦,唇不点而朱,眉不画而黛,肤色灿若桃李,大概就是这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