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 兵制(下)(第2 / 3页)
枢密院共分十二房,分别是北面房、河西房、支差房、在京房、校阅房、广西房、兵籍房、支马房、小吏房,民兵房、吏房、知杂房。理论上各房的知事他也可以管管。
元丰改制时,枢密院可以算是唯一没有动到的部门了。当时也有人上书请撤枢密院,将兵权交还兵部,神宗皇帝答道:“祖宗不以兵柄归有司,故专命官统之,互相维制。何可废也?”
枢密就此可得以保留了下来。
还是那句话,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朝廷只要先进行几年的宣传,颁布相应的法令,完善相应的配套机制,提高百姓的国家意识,改善军人的社会地位,增加军人的荣誉感等等,这样才可能征到义务兵。这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但必须从现在做起。
有关这些情况,杨逸、章惇、蔡京三人整整讨论到了一夜,其中也有争得面红耳赤的时候,第二天,三人都是顶着一双兔子眼去上朝的。
政事堂的高级会议杨逸没有资格参加,但这有什么关系呢?现在第一步只是裁军而已。至于义务兵制,那要慢慢来,不急。
第一天政事堂的会议结束之后。传出四条最新诏令:
可以说这是一举两得的好事,朝廷有了可战之兵,百姓农闲时也有了额外的收入。
王安石的保甲法实行了十多年,元祐年间虽然被司马光废除了,但基本的根基仍在,所以到绍圣元年重新施行起来,就简单了许多。
当然,保甲法本身也有很大的缺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家庭生活,而且它实行的是严密的户籍管理,和连坐责任制,这会让整个农村社会变得比较封闭,百姓生活在一种严密的体制里面,人们的精神无形中处在一种压力之中。
因此杨逸并不支持全面推广保甲法,目前在河北、河东、陕西这些边境地区,施行勉强算是利大于弊,但作为一个过度阶段,保甲法是有必要在上述地区施行的,这些意见他都一一和章惇、蔡京阐明。
他最终的目标,是施行义务兵制度,在义务兵制度之上适当加入募兵制度。
一,调西北两万禁军入京。
二,皇宫用度缩减三成。今后一切郊祀、庆典用度从简。
三,杨逸以天章阁侍讲兼枢密院都承旨。
四,殿前司都指挥使李克史,迁兵部侍郎,秦凤路经略安抚使王文振,调任殿前司都指挥使。
枢密院现在的正副使,分别是许将和潘锐,杨逸这个都承旨的官职。大致相当于枢密院的第三号人物,正五品上阶,掌承宣旨命,通领院务。
内地的驻防部队,一率由义务兵来担当,从十八到二十二周岁的青壮中征招,服役期四年,服役期间免除家庭部分税赋,开设文化课,教士兵识文算数、传授相应的技术、技能。退役时朝廷给予相应的补尝。
服役满四年的义务兵,训练有素、武艺高强的一部分募为雇佣兵,雇佣兵最高受雇年限为三十七岁,除非能晋升为军官将校,否则年满三十七岁必须辞退。
京城的防御和对外作战,主要就由这部分募兵承担。兵力保持在三十万左右,这么做主要是为了保证宋军的整体战力。
若能把这套方案实施下去,朝廷每年的军费开支,就能压缩在两千万贯左右,节省下来的几千万贯可投到国计民生上去。
要想顺利实施义务兵制,这很难,但当初王安石推行保甲法,同样非常难,反对的声浪从未断过,但王安石却做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