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代号红狼(第3 / 4页)
他微微皱眉却是了然的看着我,我停顿了一下,鼓起极大勇气,继续道,“我不想当什么线人,我也想当一个卧底,一个实实在在的是你们警方内部的卧底呢?”
其实当天晚上睡觉的时候,我就辗转反侧,后悔到死,真是想抽自己几个嘴巴子,我就是这么个矛盾的怂货。
只是说出去的话就如同泼出去的水,当时也不知道怎么了,我怎么就那么冲动,卧底,那是普通职业吗?三百六十行里算是危险的了吧。
做米虫不好吗?我为啥要去当什么劳什子的英雄,我这样的能当英雄吗?
大半夜从宾馆床上坐起来,现在脑子清醒了才觉出味来,今晚平哥来不会是故意的吧,营造那么好的气氛,说了那么多孟莎英雄事迹,对比我如此贪生怕死,然后我就趁着这个迷迷蒙蒙的状态说要做卧底?
平哥看着我有一瞬间的发愣。
而我却看到了另一个答案,心中不知为何突然一酸,拉起嘴角,“平哥,其实,你喜欢孟莎吧。”
这样的平哥让我觉得熟悉又陌生,眼神里的华彩已经出卖了他,我在想,孟莎入学就被开除,人生中所认识的人,信任的人,又有几个呢?
从小一样的身世,一起长大,之后她卧底,他不理解,她有苦难说,因为这样的身份,连爱字都不能说。
后来同是卧底,心心相惜,可是平哥潜伏的位置,不能轻易去靠近,那样很容易被人怀疑,而这样好的万平生,谁会不喜欢呢?
对,都是万平生那个人故意用美色诱惑我。
我几乎要哭了,寄予希望许处不会同意我那么荒唐的提议。
如果不同意更好,警方送我出国,我这也算是人生大转折了。反正我已经把孟莎临死之前的话带到了。
也无愧于警方了吧。
孟莎,你喜欢的人会是他吗?
“颜娇,其实我。”
我一时不想知道答案了,拳头里,都是冷汗。
心里不知道想什么,几乎脱口而出,因为我怕我现在不说,等到明天早上或者在考虑几天我就怂了,会后悔。
月明星稀,看着平哥的眼睛,人生第一次如此认真,“平哥,如果我说我不管是被迫的也好,还是假装高尚也好,我说我不想当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