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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人民陪审员发问(第2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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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罗提出此举,冠兰暗暗赞赏,这是审判中运用的一种心理战,此谋略让两个被告人当庭对质,对证明事实,不失为一种有效的办法,

就是老罗不提出来,冠兰自己也会提出来。此案案发后3个多月才破获,在此之前,说不定这伙人早已商量对策,加剧审理的复杂是可以想象的,这也是在庭审会议上冠兰不得不提出使用的杀手锏。

这一招,击中了被告人的软肋。

朱金元被法警带上来。他脸色苍白。他刚才走进法庭,与同伙在一起接受查明身份,还不是很害怕,现在带他单独上庭,内心胆怯开始加剧。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接受着威严的审判,尽管他以前看过不少影视剧里有着类似的画面,但身临其境的感觉让他内心产生了极大的恐慌,他努力的想保持着镇静,可两个腿不听使唤在的微微颤抖,战战兢兢,不敢抬头,甚至连他的同伙马元宝也不敢对视,装着一副可怜相,与第一被告人马元宝那种痞头痞脑的样子相比,形成明显的反差。

“被告人朱金元,刚才被告人马元宝在法庭所言,现在要你对质他说的话是否属实。被告人马元宝说,聚众斗殴前是你朱金元让他马元宝留在村子东头的。马元宝的话是不是真的?”

冠兰没失态,也没有用简单两个字“可以”回答。而是像一尊金刚似的,纹丝不动,胸有成竹,目视前方,清亮的嗓音告诉大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一条的相关规定:‘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老罗是人民陪审员,享受合议庭审判法官同等的权利,讯问被告人符合法律规定,请讯问。”

此时,大厅的听众感到这位美女主审法官不仅威严,而且还有一点象普法教员,而该案当事人则更感到了她的厉害。

老罗信心十足的发了话:

“被告人,聚众斗殴时,你们兵分东西两路守在两个村口,为什么你要守在东头?”

“因为,我叫来的人多,他们让我守东头好。”

惊魂未定的朱金元,刚刚站稳,老罗从审判席上传来的话,又让他心惊肉跳。生性多疑的他,脑子在飞速的旋转,他在想,马元宝你这小子是不是把我卖了,当初不是有约定吗,说好了吗?叫你不要说我参加了聚众斗殴,我也不说你是我们的头吗?现在你说是我让你守村子东头的,这不说明我是不仅是参与者,而且是组织者,领导者吗?既然你不仁,那我也不义了:

“他们是谁?”老罗用急促的语气,如同匕首直插而来地问道。

“是‘贪心鬼’”,马元宝跟着节奏走,不由自主的回答,他眨巴眨巴眼睛,察觉到自己失言了,似乎对自己的回答有点后悔。

“审判长,我讯问完了,下面需要就此点对质第二被告人朱金元:聚众斗殴时,被告人马元宝留守在村东头,是否朱金元让其所为。”

冠兰:“根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之相关规定。庭前会议上,控辩双方也一致同意,为查清案件事实,对被告人之间所言,必要时可以相互对质以此证明是否属实。现在,带第二被告人朱金元到庭对质。”这名话语调不是很高,却透露出一种不容置疑的霸气,给人一种钢硬的感觉。

老罗要讯问,尽管冠兰不知道内容,但还是放心的,其一,因为庭审会议后,听叶庭长说,他来院里看了两天案卷,对案情肯定会有个了解;其二,她与老罗同审过案子,感到这个人很正派,很敬业,对刑法及相关法律也就是熟习,加上开庭时,他正襟危坐,全神贯注地听着。冠兰推测他对该案是否涉黑会有所考虑的,他的讯问不会离题太远,无的放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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