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 三点辩证(一)(第3 / 4页)
这是她惯用的手法,用插科打诨挑衅和讥讽的方式,搅乱对手的思维,区恒神情紧张,戒备地看着她,努力让自己不受到影响。
“第二,地点!”杜九言接着道:“王癞所言,他走了三个院子后,在其中一个院子的房间内,看见一个孩童在睡觉,事后证明,那是缪鹏的幼子的房间。”
“这个房间与正院相隔一个花园,王癞若要过去,用跑的也需要一点时间的,但显然,他并没有去正院,而是去了一间有书房的院子。”
“他在那个院子的,一间书房小解撒气。我听时并未觉得奇怪,但我去缪府查证,却并未在府内找到书房。”
缪鹰道:“我家只有一间书房,在外院。但外院的书房是锁着的,没有撬动的痕迹。这件事焦三爷已经查证过了。”
“是啊,我也觉得奇怪,他这话牛头不对马嘴。”杜九言道。
区恒道:“狗吠声大,一院之隔,能听见。”
“他非杀人如麻的江湖大盗,试问,若去提刀杀人,还能注意狗吠之声,这也不符合王癞一贯欺软怕硬,色厉内荏的个性。”
“是什么个性,与本案无关。你此证并不能作为证据。”
杜九言不和他辩,她的目的,也不是通过推论,来推翻原来的时间线,所以她继续说自己的,“最后,王癞离开缪府的时间,约在亥时一刻左右,他去了红楼,趴在院墙看了一场活春宫,于子时一刻到的榆钱村赌坊。”
“关于红楼的活春宫,红楼的丁香姑娘可以作证,当夜,她确实和客人在院中敦伦行乐。”
王癞憋不住想说话,杜九言踱步到他身边,脚踩着他的脚一拧,王癞捂着嘴不敢喊疼。
“我在缪府走了八圈,直到最后一圈我才看到王癞所说的书房。”她抖开图纸,点着最上面靠近贴北靠西的院子,“是这间院子的罩院,这个罩院里摆着缪府所有铺子历年的账册。”
“当时半夜,又是月末,光线很暗,他将一卷卷的账册,看成书很合理。”杜九言道:“房门没锁,我进去查看,确实书架的最底层,有十几本账册泛黄。”
区恒凝眉,道:“即便如此,也只能证明他去过那间房而已。”
“你很紧张啊,一直插嘴!”杜九言毫不掩饰地嫌弃,“我忍你很久了!”
“女证不能上堂,遂不能作为时间证人。”付韬道。
杜九言拱手,大声道:“以上,是我对案发时间的推论,即便存在不确定性,但同样也能反证,卷宗上所谓时间线的不确定,被告人作为初次杀人者,他能记住案发前后的时间,可见他当时并不慌乱。”
区恒一怔,发觉自己出了一身汗,想到讼行里的人说杜九言狡诈,现在看来确实狡诈。
她说这些不是为了说服别人相信她,而是要让别人不信他。
二者,有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