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3 / 9页)
白玲一笑:“看来,狐狸的尾巴快被你们揪住了。”
老姜一副跃跃欲试的姿态。
宗向方带着市政的技术员来了。
郑朝阳有些纳闷儿:“你怎么知道?”
老姜接过照片,又仔细地看了一遍:“没错,就是用左手写的。”
他放下照片解释道:“用左手写字和右手写字,如果练好了,表面上看没啥区别,但细看还是有区别的。尤其是横画,右手写,用的是拉劲。他瞒得了你们,可瞒不过我。”
郑朝阳奇怪地问道:“等等,这人用左手写的字条,他就不能是左撇子吗?”
白玲说道:“如果是左撇子的话,平时也用左手写字,写出来的字和我们的右手写出来的字是一样的。可他写的字既然被老姜看出来是左手写的,说明用左手写字不是他的习惯,而是一种特殊的练习。”
“北平的锦缎多来自苏杭和南京,四川的蜀锦也有一些,但数量不多。车上这块污迹的成分比较复杂,有松脂、烈酒和汽油,都是可燃的东西。”说完,化验员转身出去了。
郑朝阳拿着检测报告,转身在黑板上写写画画。
这时,白玲进来了。
她看到黑板上贴了很多的照片——荒宅、蜀锦、可燃物、胶皮轱辘大车等。黑板的另一边贴的是在电车厂发现的兰格格的尸骨和相关的证物。
白玲看看郑朝阳:“你觉得兰格格的案子,和电车厂被烧,还有老郝被抓之间,有什么联系?”
老姜拿起毛笔用左手在桌子上写了几个字,落款:姜民左书。
他指着几个字说道:“书法里,这叫反左书,会的人可是不多。”
老侯走了过来,指着老姜的落款说:“所以,落款一定要写上‘左书’二字,表示自己很牛。这就是个练过左书的人。他知道以后万一要是叫他对笔迹的话,警察肯定会叫他用右手写字,这样他用左手写的字就查不出来了。”
白玲笑着打趣道:“他没想到,我们的姜大侦探竟然也会写左书。”
老姜嘿嘿一笑:“写左书的难度可要比写正书高得多,所以会忍不住地炫耀。”
郑朝阳一边沉思,一边说道:“有人说过,任何一个现象都不是孤立存在的,点和点之间一定有它相应的关联。”
他拿出一张报纸,上面有张照片,是绑匪当初写的那张字条:“过桥,顺沟沿,向前,见一亭,亭边一倒凳,其下有信。”
郑朝阳问道:“看出什么来了?”
白玲瞥了一眼字条,张口说道:“这你可难不倒我。从小我爸爸就教我背古文。这张字条的‘过、顺、向、见’四个字用得非常巧妙。这个人有文言文的底子,而且用得很熟。不过,这字写得就有点别扭了。”
老姜走过来,看着照片:“这是用左手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