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第2 / 3页)
“您好。”明月请他坐下,自己去给他沏茶。
小林在她身后说:“不麻烦您,这折杀我了。”
明月回头看看:“您在说什么啊。”
小林道:“明月小姐跟我算是朋友吗?”
“您是修治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
他老实说从来没有。不要说人,连动物都没有杀过,她见过他积攒蝴蝶断翅的本子啊,那些残缺的曾经美丽的片段,是他从树叶和草梗间一片一片慢慢找到的。他甚至不愿意为了自己的优雅的爱好去捕捉蝴蝶,他怎么会杀过人呢?
所以他没有错,也并非残酷的习惯使然,如果事情再发生一遍,当谭芳的弯刀逼近小林的喉咙,东修治仍会做一样的事情。理所当然的事情。他在救人。
他后悔的是自己杀掉的第二个人。
南一惴惴不安地等了三天都再没得到谭芳的消息。那天她加班工作,一直到晚上七点多钟才从办公室出来,她在烤地瓜的摊子上买了一个红皮干瓤的烤地瓜,站在背风的地方一边吃一边看着一个扎羊角辫的女孩在踢毽子,她替女孩数数,心想这姑娘要是踢了个单数,我以后跟谭芳就见不着了;她要是踢了个双数,我们两个就在一起。那小姑娘的妈妈叫她回家吃饭,女孩回头看了一眼,毽子掉在地上,南一心里面轻松了不少:女孩踢了三十二个呢。
两个男人从她对面过来,在她旁边停下之前先四处看了看,其中一个道:“是不是刘南一小姐?”
小林双手接过明月的茶,带着种夸张的恭敬:“若是从修治君这里算,我当然有幸能做明月小姐的朋友了。可要是论上您的另一个身份,我恐怕不敢喝您的这杯茶。无论如何,您是旗主王爷府里的人……”
听到这话,明月没有惊讶,也没有动气,坐在小林对面的椅子上,安静地问道:“您说话总让我觉得有点玄。要说什么就请直说明言吧,小林先生。”
小林饮了一口茶:“好。我先要跟您说的是,我肩膀上的伤。几天之前,有刺客潜入我家,偷袭了我,刀子割在肩膀上,就成了这副样子。当然他没有成功,我还活着,才能来到您这儿说话。
这刺客是谁,我不知道您是不是见过。但是您曾经帮过他的忙,救过他的命。
年初,修治君被牵连入狱,您托了一层一层的关系进去探望,请他不要指认的,就是这位。”
南一警觉起来,转了转眼睛:“……说什么呢?”
说话的那个从怀里拿出一张照片,对着她脸看了看,然后用日语对同伙道:“没有错的。”
一辆车子“倏”地一声停在旁边,两人伸手上去蛮横地一架,南一双脚离地,还未张口喊叫,便被狠狠地塞进车子里带走了。
第二天的下午,明月正在办公室里批改学生们的描红字帖。有同事进来跟她说,有人在会客室等她。她放下了手里的工作去见访客,却怎么也没有想到,来找她的竟是小林元哉。
小林脸色不好,右侧的胳膊挂着吊臂,见到明月进来,脸上仍是惯常的礼貌的笑容:“你好啊,明月小姐。”